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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就“火眼金睛” 识破“打假官司”
2022-11-23 11:49 南平检察

近年来,南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办理案件为抓手,以培育案例为导向,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以敏锐嗅觉捕捉监督线索,抽丝剥茧查明事实真相,让一件件精心炮制的“假官司”现出原形,不断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化部门协作

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

为了追索债务,竟收集多人身份证复印件,假冒农民工之名向法院起诉“讨薪”。不久前,发生在邵武市的一起虚假诉讼案,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不仅案情水落石出,深挖出的15件虚假诉讼案也全部被改判,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26.5万元。

2015年,黄某某、李某某以李某某等多人身份为原告分别向邵武市法院起诉某公司,要求其支付劳动报酬,并为“所谓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委托了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庭前达成调解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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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证据审核时,我们发现‘原告’所提供印章存在虚假的可能,印章的前后和大小都不一样。”邵武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官说,对于案件中的疑点,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南平市院的全力支持下,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深挖案件线索,让案情逐渐清晰。

“我自以为‘懂法’,能利用农民工‘讨薪’之名,参与到被执行财产的分配,通过伪造证据、虚增债务捞到‘好处’,现在想来真的很后悔。”在检察官提供的证据面前,黄某某与李某某懊悔地说。

2021年年底,该案经过再审,再审法院撤销了原审法院作出的多份民事调解书,并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

虚假诉讼不仅妨碍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也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南平市检察机关通过出台《关于加强民事检察监督的部门协作机制》,推进民事检察部门与刑事、控申、案管等部门互联互通,破除信息鸿沟,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让“假官司”无处遁形。

聚力携手打击

遏制虚假诉讼多发势头

“法律的尊严要靠全社会的共同维护,尤其在应对‘假官司’时,更需要公检法等单位的积极联动。”武夷山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官说,“众人拾柴火焰高”,自己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时就尝到了与其他政法单位联动的“甜头”。

据了解,武夷山市检察院办理的周某凤与林某辉、武夷山市华某大酒店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跟进监督案,入选为最高检民事检察跟进监督典型案例。该案不仅有示范指导作用,更为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检察人员提供借鉴了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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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同一房产在解封后立即进入另一诉讼程序,时间节点切合的非常紧密,后者在保全财产一解除查封后便提起了诉讼,且数额巨大,而双方在调解过程中过于配合,案件非常顺利地执行结案,这里肯定有问题。”承办检察官在谈到当时调查案件时的感受说道。

从房产解封到起诉再到执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一番操作虽然让人眼花缭乱,但却难逃检察官的火眼金睛。

在全面细致审查卷宗、调取了近千条银行流水后,办案检察官发现,借贷双方资金往来频繁,且当事人双方为亲属关系。随后,该院在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与公安机关积极协调,引导侦查取证。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建议予以改判。

“我们主动与法院、公安机关等单位协作沟通,打通案件信息壁垒,夯实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证据,突破查办案件的瓶颈,同时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等部门移送线索,是本案能够取得重大监督成果的关键。也只有加强协作配合,才能更好地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打击防治虚假诉讼工作中,切实维护司法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南平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加快业务培训

提升检察人员办案质效

来自南平市两级检察机关的四名参赛选手披着鲜红绶带,各自接过“福建省民事检察业务能手”“福建省民事检察优秀办案人”证书时,全场掌声雷动。这是去年10月,福建省检察院举办的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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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在平时,用在一时。整场竞赛下来,我们下笔神速,对答如流,尤其是与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有关的问题更是得心应手。”竞赛中,南平市两级检察机关中选派的四名选手,经过综合业务知识笔试、案件审查和文书制作及案件汇报与答辩三轮比拼,均斩获佳绩,载誉而归。

获奖选手中,参与办理了延平区检察院首例虚假诉讼提请抗诉案件的检察官梁茂泉,在竞赛后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健全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这为我们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画出了重点、指明了方向。”

据了解,南平检察机关建立“练在平时、训在案中、赛在当时”模式,广泛开展集中培训、庭审观摩、文书评比、案例实训和业务竞赛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此外,通过加强案件会审和提抗案件承办人沟通联络,对具体个案办理的指导,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确保监督质效。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南平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确保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为捍卫司法公正提供民事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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