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11月2日讯(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谢高峰)近日,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公布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评价结果,并下达正向激励资金4800万元。其中,莆田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评价绩效优异,获激励资金600万元;仙游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评价绩效优异,各获激励资金300万元。
今年以来,莆田市围绕省委省政府“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和为民办实事行动目标,以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城市建设品质提升行动为主线,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全年策划纳入国家计划3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套数1.7万套,总建筑面积23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80亿元,任务占比全省棚改总量31%,位居全省第一。2021-2022年,全市共策划推进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项目65个,总套数4.5万套,占比“十四五”城市更新棚改规划超过八成。
莆田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新开工棚改31个项目15878套、整体开工率91.8%,基本建成12994套、计划完成率259%,完成投资80.6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100.7%,建成、投资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今年以来,新交付回迁29个项目9647套安置房,历年累计建成8.8万套安置房,约6.5万户27万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
值得一提的是,2020-2021年,莆田市棚改工作连续两年在全省住建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绶溪片区、高铁新城片区综合开发创举获得全省推广。2022年,莆田市作为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方面唯一地市,获评2021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激励对象。
莆田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持续推进新城拓展和旧城有机更新,推动城市从“拥溪发展”到“跨溪融合”,不断放大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成效的样板效应。为加快改善居住和提升城市建设品质,莆田市将棚改工作纳入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60条措施之一,和“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调度系统范围,实行“一案一策一专班”,建立起项目快速推进的运行机制,形成目标明确、环节紧扣的项目倒逼推进机制。
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莆田市在征迁、资金、用地、设计、招投标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项调度、靠前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8亿元、地方专项债券36个项目53.87亿元、棚改用地指标近300亩。同时,通过加强靠前指导和协作协调,形成目标明确、环节紧扣的项目前期工作机制,疏通项目征迁、资金、审批难点和堵点,切实为棚改项目落地保驾护航。
在棚户区改造建设中,莆田市严格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制和基本建设程序,统筹考虑片区内教育、医疗、社区、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以绶溪片区、龙德井片区改造等典型项目为样板,推行“国企+金融”、“政府组织建设+安置型商品房”模式,采取回购商品房、EPC、ABO等模式引进综合实力强、信誉好的社会主体,建设与商品房同等性质、品质、服务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现房安置需求。2021-2022年,仙游县85号地块、荔城区玉湖古山、城厢区月塘南等12个项目采取安置型商品房模式,目前均在建设当中。
另外,莆田市还推行成片综合开发、完善货币补偿、探索建立“互联网+房票”、“验登合一”等创新机制。莆田市住建局在去年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规划、质量、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事项跨部门联合验收的基础上,联合市自然资源局率先在城厢区坂头东片区棚改项目等领域推行“竣工验收+不动产首次登记”联办的“验登合一”模式,打通棚改安置房竣工验收到交房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备案即交证”,从验收到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仅历时7个工作日,极大加快棚改群众回迁进度,也为深化工程领域审批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可复制的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