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漳州
标题图
漳州市文旅局等3部门联合出台12条措施,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
2022-09-14 10:50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9月14日讯(记者 李妙珠)近日,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的纾困帮扶十二条措施》,从奖补、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行业人才培育、金融等方面,全力支持漳州市文旅行业稳岗就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

图片

根据措施内容,漳州将实施重点领域纾困扶持,给予省文旅厅认定补助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叠加补助。旅行社:第一档叠加补助20万元,第二档叠加补助15万元,第三档叠加补助10万元,第四档叠加补助5万元。A级旅游景区:第一档叠加补助20万元,第二档叠加补助15万元,第三档叠加补助10万元;未被省级认定为补助对象且在2021年景区复核中未被予以严重警告及以上处理的A级旅游景区,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10万元。

加大地接奖补力度。鼓励游客来漳过夜游,2022年8月-12月底前,对漳州市旅行社招徕10人(含)以上的外地团队游客在漳州过夜,按照过夜天数,分别再给予每天20元/人补助,每人次最多补3晚,单个旅行社奖补不超过15万元。

加大评A奖补力度。对新评定为国家3A级、4A级、5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40万元、60万元、200万元,并对新评定为国家2A级的旅游景区,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支持旅行社开展研学服务。对2022年8月至12月期间按规定组织漳州市学生开展研学旅游活动且累计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每人给予20元补助,每家旅行社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支持委托旅行社承接业务。“鼓励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的党建活动和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在相关规定标准和限额内,凭旅行社发票报销。支持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委托漳州市旅行社代理公务活动、工会活动、春秋游、康养游、研学等业务活动。

鼓励培育行业人才。对在漳本地旅行社专职从事导游工作,2022年度提供地接团队服务100场以上,无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每场100元的补助,每人当年度奖补金额不超过2万元;对获得全国、省、荣誉的导游员、讲解员、服务技能能手,并服务于漳州市文旅企业,给予个人补助:一等奖:分别给予补助2万元、1万元;二等奖:分别给予补助1万元、0.6万元;三等奖:分别给予补助0.6万元、0.3万元。

在金融支持上,将小微文旅企业融资纳入漳州市普惠金融风险专项补偿金补助范围,由专项补偿金承担80%的风险。

此外,漳州市将继续执行保证金暂退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对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均延至2023年3月31日。支持漳州全域旅游卡(惠工卡)赋能升级,扩大消费范围,给予发行“花样漳州”全域旅游卡的文旅企业奖补50万元。依托“云闪付”APP发放520万元“花样漳州 文旅惠民”消费券。

措施明确要强化各级普惠性政策宣贯和落实,确保文旅企业应享尽享。鼓励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帮助文旅企业应对疫情恢复发展的精准措施,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全力帮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

©2016 新福建 fjdaily.com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闽ICP备09035838号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公司名称: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