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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月查处上万起!莆田整治电摩交通违法行为
2022-08-04 11:44 福建日报客户端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8月4日讯(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赖彩艳 文/图)电动车、摩托车因为方便快捷,成为市民出行不可替代的交通工具。然而,不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频发,安全隐患大。今天,记者从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5月31日起,莆田市部署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两个月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25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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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在荔城区新度镇扬美村,魏某某驾驶摩托车后载3名人员,车上4名成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荔城交警部门经过视频跟踪,很快锁定该车落脚点,依法进行查处,并对该车驾驶员严肃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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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有网友通过随手拍向交警部门爆料,4名少年同乘一辆电动车,其中3人挤在座位上,还有一人则直接坐上后备箱,同时4人均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接到举报后,仙游交警部门立即调取相关路段视频监控,锁定车辆驾驶员和乘客信息,将4名涉事少年查获,对该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将家长传唤至交警大队,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签署交通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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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走辅道、违法载人、违法改装等,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都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5月31日起,全市交警系统部署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视频查纠、定点检查、流动巡查、有奖举报等方式,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夏季整治“百日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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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莆田市主要道路的辅道内均安装多套全自动抓拍系统,交警部门以“视频天眼”为支撑、以“事后查纠”为抓手、以“警示教育”为手段,城市、农村全覆盖,白天、夜晚全时段监管,针对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视频查纠。对于查获的无牌证、不靠右、不戴头盔等违法驾驶人,要求签署交通诚信承诺书,拍照存档,在对违法驾驶人处罚后,进行宣传教育,罚教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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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在整治阶段,对于查到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将开出处罚自选“套餐”。当事人化身交通安全志愿者,在劝导站协助站岗执勤、参与交通违法劝导、将违法行为发到朋友圈曝光,在村口人员密集处展示违法视频、图片,警示周边人。同时,联合村镇干部联合管理教育,在签订保证书时,由村民及村干部充当见证人,通过村居镇居群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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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表示,广大市民可以通过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莆田行”随手拍模块提供违法素材,遇到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可以拿起手机拍照或通过行车记录仪,向交警部门提供举报素材。交警部门将对市民提供的违法素材进行筛选核实,符合条件的照片、视频将予以相应的话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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