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厦门一家KTV
因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
在禁止营业的时间内营业
被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处以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说起这起处罚
竟和远在漳州的一次交警部门执法行动有关
6月1日上午,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漳州龙海东园收费站出口处,开展查处重点违法统一行动。一白色小车因行驶时不走直线,引起了民警注意。民警立即让驾驶员官某下车接受检查,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官某处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据官某称,此前一晚她约了朋友在厦门一家KTV唱歌喝酒,一直到6月1日凌晨三点左右才回家睡觉。当天上午,睡了一觉后的官某,感觉自己酒劲已过,因要到漳州龙海办事,便自己开车出门。
鉴于其凌晨三点还在KTV喝酒的自述,民警开展深度调查取证,固定证据,确认了该KTV凌晨三点仍在营业的事实,并将此情况函告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到函告后,立即立案调查,查明该KTV在今年3月份就因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曾被责令改正违规行为,并受到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6月1日该KTV再次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因一年内两次在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该KTV作出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
日前,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娱乐场所源头消费者酒驾醉驾治理工作的通知》,将从源头管控、过程严查、事后问责三方面入手,形成合力,推进娱乐场所消费者酒驾醉驾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实施“涉酒案件深度调查”机制,对查获的每起酒驾醉驾违法案件尤其是涉酒事故案件进行溯源,发现娱乐场所违反规定在凌晨2时至8时营业的,要及时固定证据并移交娱乐场所属地县级文旅部门,并积极配合文旅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文旅部门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娱乐场所超时营业案件,要迅速调查取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并及时将查处结果当地公安机关。
部分来源: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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