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翻车“四脚朝天”
酒驾被查躲进厕所
……
下面是近半年发生在宁德的
酒醉驾典型案例
有惊心动魄
也有奇葩巧合的
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1月4日19时51分许,李某驾驶小型轿车途经周宁县李墩镇湖头新村河滨路22号附近路段时,碰撞停在路边的另一辆轿车,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3.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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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1日0时34分,刘某驾驶小型轿车从福安市城阳镇秦溪村方向沿世纪大道往闽东医院方向行驶,碰撞道路中央护栏,造成车辆及护栏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3.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2022年5月14日凌晨,郑某驾驶小型汽车从福鼎城区山前往贯岭方向行驶,途经104国道万古亭处路段时,碰撞前方同向行驶的自卸低速货车,造成小车上5人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9.6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2022年5月5日21时5分许,霞浦城区东关花苑路段,一名男子看到前方有交警检查,便拐弯将车骑进了路旁公厕里躲了起来。

民警立即前往查看,该男子佯装从厕所出来企图蒙混过关,在被告知该路段有监控时,男子只好接受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男子曾在2021年9月因酒后驾驶被处罚。
“上次也是霍童!”“上次也是你!”2022年6月7日,蕉城交警查获了一起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让民警不解的是,该驾驶员陈某被查获后声称“认识”自己。原来,该男子2018年5月9日在同一地点因酒驾被民警处罚过。
2022年2月28日20时20分许,龚某驾驶无牌照二轮普通摩托车途经寿宁县渔阳路兰花亭路段,被民警拦停检查。民警要求龚某配合酒精检测,龚某以无法吹气为由,要求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鉴定,龚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1.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来源:宁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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