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交警说过最多的宣传语
但蜀黍每一次在大街小巷守候
还总能遇见“你”
近日,莆田秀屿交警在开展“酒醉驾有奖举报”宣传活动时,遇到两位男子,刚信誓旦旦承诺拒绝酒驾,随后就饮酒驾车。
宣传活动中,民警见一饭桌上两个年轻男子举杯对饮,桌子上还堆着几个酒瓶,便特意上前提醒他们酒后不要开车,确实需要驾车的,可以找代驾。两男子很诚恳地对交警承诺,自己喝了酒就肯定不会开车,到时叫代驾送回家。
民警随后又去了其他经营场所开展宣传走访活动,待回到单位后,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酒后驾车。民警布控拦截嫌疑车辆,见到车内人员时,民警吃了一惊,眼前的司机和副驾驶的乘客不就是两个小时前自己去饭店面对面宣传“严禁酒驾”的两个顾客嘛,当时这两位还信誓旦旦地对自己承诺过不酒驾。现在却说一套做一套,自己当起"代驾"。
经现场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柯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面对民警的询问,柯某满脸羞愧地说:“我想着晚上喝了不多,这么晚了,交警也不会出来查酒驾,就心怀侥幸开车上路了,没想到还是栽了”。
日前,彭某英驾驶为闽AM***7号小车沿福州市湖东路自东向西行驶至湖东路树汤路口时,因醉酒导致观察力、控制力下降撞上前车,进而接连碰撞前方同样在等待绿灯放行的小车。在这次事故中,四辆车受损、一人受伤,经检验鉴定,结果为153.2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日前,蔡某峰驾驶闽A8***N号小车沿国道104线由福州往福清方向行驶,行经闽侯县青口镇大义村路段处,直接撞上护栏导致翻车。后经检验鉴定,结果为220.5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除了严格执法
蜀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身影
也无处不在
近日,福州福清交警走进停车场、商圈和乡镇等地,多维度开展“酒醉驾”宣传劝导活动。
停车场
深入各道路停车与公共停车场,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停车场LED滚动屏、在停车小票处打印“禁止酒醉驾”的安全提示标语等,宣传警示酒后驾车的危害。
酒吧KTV
深入辖区各酒吧和KTV的前台收款码处、走廊处等公共地方,张贴“禁酒醉驾”交通宣传标语,在门店醒目处粘贴印有“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宣传二维码。
万达商圈
根据辖区交通特点,在福清各商圈电梯间以及万达等商圈停车场的扫码付款处,以及增设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提示语。
乡镇
深入辖区农村,在龙田、江阴、渔溪等饭店、酒店的前台收款码处,张贴“禁酒醉驾”交通宣传标语。
来源:综合福州、莆田、福清交警
扫描二维码 关注福建交警
■权威发布丨再升级!超便捷!“福建交通罚没”微信版上线 ,一次关注,全流程办理
■驾驶人必备!“快处快赔121”全攻略,赶紧收藏!
■《生死一瞬间,你选哪一边》(第二季)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
■@所有驾驶人!《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指引》必看!丨我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