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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古城公益诉讼保护法治实践基地正式启用
2022-04-27 09:23 福建日报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4月26日讯 4月25日上午,漳州古城公益诉讼保护法治实践基地在漳州古城记忆馆正式启用。闽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吴彬镪出席启用仪式,漳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潘全胜,漳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莉致辞,芗城区委书记石振棋主持活动。

该基地由漳州市检察院联合闽南师大、芗城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漳州城投集团等单位共同建设,制定了线索交流、日常协作、宣传培训等机制,将在公益保护示范、守护古城安全、构建精神标识、区域合作交流、文物文化宣传等方面,不断推动漳州古城保护法治化。

漳州古城是中国历史文化街区,是闽南文化主要发祥地之一。在漳州古城设立公益诉讼保护法治实践基地,系全省首创,旨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前伸检察触角,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衔接协作配合,共同加强对古城多元化综合保护。

潘全胜副市长强调,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与检察机关通力合作,科学推进古城保护和发展。一要在落实《漳州古城保护条例》上通力合作。要主动履职、依法履职、规范履职,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两法衔接”方面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将《条例》落到实处,推动古城保护法治化。二要在推进漳州古城公益诉讼保护专项行动上通力合作。要协同检察机关推动解决古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公共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共利益受损的难题,积极推进古城文化、商业、旅游深度融合产业发展。三要在推进漳州古城法治宣传教育上通力合作。要协同检察机关加强法治宣传,通过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载体,突出宣传古城保护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社会成效,提升全社会的古城保护意识和法治理念。

江莉检察长指出,要从“国之大者”的政治站位出发,以漳州古城公益诉讼保护法治实践基地为依托,依法能动履职,采取“生态+文态”“打击+修复”等措施,为漳州古城保护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一要当好古城文脉和生态的保护者。紧扣人民群众对古城文物和文化遗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关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推动古城保护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二要当好古城源头治理的践行者。要把预防公益受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深做实“一员一册两机制”,有效促进古城源头治理。三要当好古城综合治理的推动者。市、区两级院要定期到实践基地开展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落实好线索交流、日常协作、宣传培训三项机制,共同实施“五大行动”,形成古城保护合力。

漳州市检察机关将以此平台为新起点,与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古城多元化综合保护上相融与共、协同发力,以基地建设为抓手,以“三突出”为着力点,即突出整体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突出诉讼保护与源头治理相结合;突出“我管”与“都管”相结合,在漳州古城首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治实践平台的基础上,打造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的“漳州样板”,为在更高起点上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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