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莆田>本地新闻
标题图
世界知识产权日 | 取保候审再售假,莆田一男子被从重处罚
2022-04-26 15:51 福建日报客户端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4月26日讯(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许龙生 吴辰昀)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一则。

a22fabdd5a486b8434fafa2fb78c2b4.png

2020年3月,被告人刘某伟受老板即同案犯向某雇佣,为其打工,担任向某一条制假生产线“组长”。向某带领若干员工,在未获得商标所有权人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假冒“万斯”(VANS)和“匡威”(CONVERSE)注册商标的帆布鞋,而后分别以每双50元、4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截至11月初,刘某伟负责的生产线生产假冒“匡威”“范斯”帆布鞋共计约2万双,涉案数额达80万元。2021年4月,公安机关查获该制假生产线,并当场查获假冒“匡威”鞋320双、假冒“范斯”鞋3870双。2021年8月,刘某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不料两个月后,刘某伟“重操旧业”,租赁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某场地,生产假冒“耐克”运动鞋,以每双65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并雇佣另一被告人刘某亮负责配送货物、代收货款。一个月后,公安机关在上述场地抓获被告人刘某伟、刘某亮,并当场查货假冒“耐克”注册商标的半成品鞋面8200双、鞋底4000双、待销售成品鞋1320双。截至案发,被告人刘某伟生产、销售假冒“耐克”运动鞋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53096元,其中尚未销售数额85800元。

昨日,涵江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案件。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伟、刘某亮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其中,被告人刘某伟非法经营数额达953096元,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刘某亮非法经营数额达153096元,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刘某亮认罪认罚且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伟自首且认罪认罚,在其中一起犯罪中系从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刘某伟在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同种罪行,在量刑时予以从重处罚。随后,涵江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伟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刘某亮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时代,任何知识产权均受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一切妄图窃取他人的创造成果迅速积累财富的不正当行为都是在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因此,无论是消费者还是企业经营者,都应当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6 新福建 fjdaily.com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闽ICP备09035838号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公司名称: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