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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公路分中心:警路多方协作,及时制止违法铺设水管行为
2022-04-07 16:44 海峡导报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4月7日讯(通讯员 蔡雪英 记者 刘龙 实习生 吴艳)近日,漳浦公路分中心联合佛昙镇派出所、道安办,在多方努力之下,及时制止一名业主在道路边进行铺设水管的违法行为。

4月1日下午4时许,漳浦公路分中心路政员途经G228线白石村路段(5288K+800左侧)时,发现有人擅自在公路排水沟铺设水管,现场查无当事人。漳浦公路分中心路政员立即启动警路联动机制,联系佛昙镇派出所、道安办,经多方共同努力,当事人在10分钟后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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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铺设管道的业主是因为生产需要就想从公路借道,引水到自家使用。漳浦公路分中心路政员当即告诉当事人,擅自在路边铺设水管,属于公路违法行为;若是发生了大暴雨天气,排水沟排水不畅将会造成路基冲刷、稳定受损,进而严重危害公路交通安全。当事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虚心接受教育,主动配合漳浦公路分中心路政员移除水管,恢复公路边沟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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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公路分中心路政员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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