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头条
标题图
4月1日起,南平最低工资和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啦~
2022-03-31 19:14 闽北日报

图片

4月1日起

南平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

↓↓↓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3月3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南平市从2022年4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南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较2020年增长240元:

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调整为1810元,增幅15.29%;

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调整为1660元,增幅16.90%。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较2020年增长2.5元:

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调整为19元,增幅15.15%;

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调整为17.5元,增幅16.67%。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

按照《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4月1日起,南平市本级、各县(市、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标准同步调整。调整后,按不同的缴费年限月人均增加168-192元。

市本级、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99元提高至1267元;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77.5元提高至1357.5元;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256元提高至1448元。

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94元提高至1162元;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65元提高至1245元;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36元提高至1328元。

各县市失业金申领咨询电话

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8870629

延平区劳动就业中心:8625525 8625713

建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5820120 5823965

建瓯市劳动就业中心:3828151 8207063

邵武市劳动就业中心:6338005

武夷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5322820

浦城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876555

顺昌县劳动就业中心:7822017

光泽县劳动就业中心:8379832 8020357

松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6083259

政和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3326470 3372017

©2016 新福建 fjdaily.com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闽ICP备09035838号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公司名称: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