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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闽C302AP、闽C998VP、闽C686LJ,你们的违法已被录入
2022-02-21 14:39 泉州交警微发布

一些司机在行车过程中

或随意变道、强行加塞
或无视实线、突然变道
让正常行驶的车辆猝不及防
殊不知
这类行为极易导致道路拥堵

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1月30日

台商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后台

接到群众举报

在杏秀路杏田往东园方向

龙苍红绿灯路口

一辆闽C302AP小轿车

跨实线变道




▲群众行车记录仪截图


经核实,网友提供视频能够清晰、完整的反映该车的违法行为。目前,台商交警大队已依法将该车违法录入系统。


近日

台商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后台接到群众举报

在滨湖南路与海张路十字路口红路灯路口

一辆闽C998VP小型轿车

在路口跨实线变道


▲群众后台留言


▲行车记录仪截图



00:09

▲行车记录仪

经核实,网友提供视频能够清晰、完整的反映该车的违法行为,台商交警大队已依法将该车违法录入系统。




“红灯停,绿灯行”是车辆和行人

通过红绿灯路口的基本常识和要求

但有一些人心存侥幸闯红灯

既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

也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表现



近日

惠安交警

接到群众举报称:

2022年2月12日14时许,

一辆闽C686LJ白色轿车

在惠安县光山街与城西大道红绿灯路口闯红灯

希望交警能查处。

▲网友提供的视频


调查、处罚
接到举报后,惠安交警通过车辆信息查询到该车驾驶员陈某,并通知陈某到紫山交警中队接受调查。民警向陈某出示视频证据,告知其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

▲驾驶员陈某
目前,民警已依法对驾驶员陈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赶时间不是闯红灯的理由,生命安全面前容不得半点侥幸。希望广大的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心头常亮红绿灯

安全永远伴我行





泉州交警提醒各位司机朋友

一次交通违

可能导致一个悲痛的结局

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


END
泉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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