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月19日讯(记者 黄小英 通讯员 沈桐莹 何汉荣)为做好春运期间的道路客运安全保障工作,近日,诏安县交通执法大队联合诏安县交警大队、高速交通执法二大队三中队开展打击夜间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联合行动,重点打击私家车非法营运、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等道路客运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
行动中,执法人员分别在诏安县大埔治超站路段、诏安东高速出口查获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闽E-1XXXS、闽E-FXXX67。经调查,私家车闽E-1XXXS运载乘客3名,约定到达厦门岛内后收取运费300元;私家车闽E-FXXX67运载乘客3名,约定到达东山县后林井村码头后收取运费120元;私家车闽E-1XXXS、闽E-FXXX67均未办理《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其中,私家车闽E-1XXXS从事网上拉客,属于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私家车闽E-1XXXS、闽E-FXXX67实施扣押,同时,对2名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办理营运手续后方可从事客运经营。事后,诏安县交通执法大队对2起违法案件进一步处理,对私家车闽E-1XXXS、闽E-FXXX67共处以15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