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月16日讯(通讯员 林素真 刘嘉伟 王阿凤)“这批货物是去年年底起运的,本来以为没赶上RCEP协定生效,便无法享受关税减免,多亏海关工作人员的主动提醒,让我们顺利拿到补发的原产地证书。”近日,漳浦明新伞业有限公司的报关员林淑清拿着刚打印出来的补发原产地证书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原来古雷海关于当日为该企业补发了辖区内首票在途货物RCEP协定原产地证,该票货物货值6.3万美元,凭借补发证书,企业可以向日本海关申请享受4%的RCEP协定关税税率。
据了解,在2022年1月1日RCEP协定生效后,该关再次主动深入调研企业的需求,由专人负责企业微信群线上答疑和线下电话咨询,并且对2021年底关区已出口货物进行排查,帮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政策优惠。在排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出口的这批雨伞自2021年12月30日从厦门起运,于2022年1月3 日抵达日本东京。属于协定生效前已经从我国出口,尚未抵达其他成员方的在途货物。根据RCEP原产地规则中的“在途货物过渡性条款”及海关总署2021年第106号公告,申请人可以于2022年6月30日前按规定申请补发原产地证书,凭证书享受RCEP协定税率。该关立即提醒企业,依申请,为企业补发RCEP原产地证书。
下一步,古雷海关还将继续指导企业用好用足RCEP原产地优惠政策,帮助企业选择合适的“最佳享惠”方式,充分利用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签证便利化措施,助企纾困,促进外贸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