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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窗|平潭出台政策助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2022-01-12 18:12 新福建

福建日报客户端·新福建1月12日讯(福建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哲昊)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台《培育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围绕企业研发补助、大学生就业补助、产业链协作发展、企业规模化发展等方面扶持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指出,为在实验区注册的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企业、产业促进中心(ICC基地)和科研机构提供必需的办公、研发场所,前三年给予免收租金,后两年给予50%租金补助,每家企业或科研机构补(免)租金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内;依托“平潭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雏鹰基金”“雄鹰基金”等各种基金,采取直接投资、联合兼并等形式优先支持企业滚动发展。

《措施》明确,针对同区内集成电路企业签订就业合同并从事研发工作岗位的毕业三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员工,予以大专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4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助,吸引更多人才来岚就业安家。

在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方面,《措施》还提出,集成电路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每超出1000万元增加10万元奖励;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每超出5000万元增加25万元奖励,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对新建集成电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还将按其设备购置金额(以完税发票为依据,下同)给予补助,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按其设备购置金额的5%进行补助,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的,按其设备购置金额的3%进行补助,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按其设备购置金额的2%进行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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