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平潭综合实验区
标题图
平潭限上商贸业提质增效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发布
2022-01-04 10:47 平潭融媒体中心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联合财金局、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限上商贸业提质增效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了政策扶持的对象和申报条件,优化申办流程和细化操作办法等,让各项措施看得见、落得下。

《实施细则》指出,“首次纳统”奖励试行“免申即享”,即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户无需申报,由经发局收集当年度新入库商贸企业、个体户名单,牵头对符合条件单位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及时主动通知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个体户领取兑现奖补,实现奖补资金“第一时间”到位,确保惠企资金“随到随兑”、惠企政策“说到做到”。

除“免申即享”奖补项目外,其余奖补兑现纳入实验区奖补兑现“快车道”审批范围,采用并联审核制方式,实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核、一章审批、一周办结”。即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在申报时限内向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优惠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窗口收件转各相关部门出具审核意见,由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审批办结,直接拨付。

扫码阅读《平潭综合实验区限上商贸业提质增效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

©2016 新福建 fjdaily.com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闽ICP备09035838号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公司名称: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