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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被警告、罚款!中国人寿保险涵江支公司被罚款30万元
2021-12-31 15:16 福建日报客户端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12月31日讯(记者 陈盛钟)2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行政处罚公开信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支公司被处以30万元罚款,佘海萍、陈淑琼等8人被分别予以警告及处以0.1万元至3万元不等金额的罚款。

莆田银保监分局作出的莆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支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林忠良,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编制虚假的财务资料、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莆田银保监分局决定: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支公司合计处以30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相关违法行为;对佘海萍予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陈淑琼予以警告,并处以2.6万元罚款;对林忠良予以警告,并处以1.7万元罚款;对吴美霞予以警告,并处以0.4万元罚款;对张爱钦予以警告,并处以0.3万元罚款;对李勇生予以警告,并处以0.2万元罚款;对许素萍予以警告,并处以0.2万元罚款;对方惠婷予以警告,并处以0.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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