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不要以“侥幸、不习惯”为由对安全头盔“敬而远之”。

不戴头盔:致命危险!
☞ 3月30日,一辆摩托车行经某村内一处狭窄弯道时,因车速过快、操作不当,摩托车失控冲入路旁河沟。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全头盔,头部重重撞在石桥上,造成急重型颅内损伤,当场死亡。
规范佩戴:“王者段位” 保护能力满分

☞ 5月10日,南通一辆电动自行车在信号灯路口抢行,随后与一辆黑色轿车相撞, 事故发生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重重摔倒在地,还“翻了几翻”,然而由于他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并无大碍,没一会儿自己就爬了起来。
(案例来源yiya工作室)
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日
洛江、泉港、惠安、石狮交警继续曝光
电子警察抓拍到的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员、乘员引以为戒

车辆号牌:闽C9SB95
违法地点:安吉路
车辆号牌:闽C291EN
违法地点:县道304线
车辆号牌:闽C8170E
违法地点:省道213线
车辆号牌:闽CES693
违法地点:县道304线
泉 港
车辆号牌:闽C09YM7
违法地点:峰尾旧供销社三岔口
车辆号牌:闽CD9758
违法地点:324国道与驿峰路交叉口
车辆号牌:闽CE6611
违法地点:龙狮路土坑三角台
车辆号牌:闽C671YN
违法地点:南埔镇家家乐超市

车辆号牌:闽C30SB9
违法地点:沿海大道-石永路
车辆号牌:闽C5726B
违法地点:沿海大道-石永路
车辆号牌:闽C8XC76
违法地点:香江路-南洋西
车辆号牌:闽C0703S
违法地点:八七路-金相路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一定将安全头盔卡扣系好!“带”而不“戴”,是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