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召集各当事方约谈事故处理情况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1月30日讯(记者 田圆 通讯员 娇轩)今年6月15日04时02分许,在厦门市同安区海翔大道官浔立交桥路段发生10辆大货车追尾的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腿部受轻微伤。近日,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交警大队对该案“一案双查”最新进展进行通报。
据介绍,事故发生后,同安交警大队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货运运输企业存在深层次的问题,迅速组织警力并主动协调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深入调查,及时将事故情况抄告涉事企业相关监管部门,督促迅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推动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排查整治。同时,约谈涉事企业漳浦县宏昌运输有限公司法人,责令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员要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第一”的理念,把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贯穿始终,坚决杜绝病车上路,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上路驾驶车辆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月27日,漳浦县交通运输交通执法大队按照企业注册地与实际运营地,对“6.15”交通事故涉事公司开展一次上门检查,通报事故调查情况,并对货运车辆安全检验维护、车辆动态监控、驾驶人日常教育等方面逐一检查。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问题,当场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给予处罚3000元,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交警提示:
驾驶人要切实遵守交通法规,严禁疲劳驾驶,特别是在夜间易发生事故路段;超载超限是造成货车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驾驶人在起步前要检查轮胎、气压和制动情况,下坡时挂低档,保持低档低速行驶,禁止空档滑行;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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