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医保文〔2021〕15号)与《关于印发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医保文〔2021〕13号)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的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批定点评估机构向社会大众予以公示。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批定点评估机构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12345-7
附件: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批定点评估机构公示名单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