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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连续有人因此中毒!这种鱼千万别吃,尚无解药
2021-11-15 10:30 广州日报

河豚,

看似呆萌可爱、肉质鲜美,

实际上可是体含剧毒,

堪称“绝命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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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市场监管局:近来,广东连续发生因消费者自购加工河豚鱼或在餐厅聚餐食用河豚鱼,引发食物中毒事件。

广州一老人吃河豚鱼卵中毒

病情危重

10月21日,番禺区中心医院急诊接诊了一名食用河豚鱼卵的69岁患者。该患者当天中午食用了自己蒸煮的河豚鱼卵,4小时后出现说话费力、肢体发麻、意识转差,而且该患者既往有肝硬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病史。

“对于食用未经正规加工的河豚鱼肉后出现口唇、舌尖、指端麻木在我们医院急诊科是多见的,但对于直接服用河豚鱼毒素含量最多的内脏而来就诊的患者还是比较少见的。”医生立即开展一系列的抢救。

当天晚上7时,患者已无自主呼吸,河豚毒素已彻底抑制患者的呼吸功能。“很庆幸能及时对患者进行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通气,争取到宝贵的抢救时间。”该院急诊医生表示。

经抢救治疗,患者血液中的毒素慢慢清除, 深夜23时,已能自主睁眼,第二天患者恢复自主呼吸,22小时后拔除气管插管。6天后,患者治愈出院。

尚无特效解毒药救治河豚中毒

医生提醒:河豚鱼的美味人尽皆知,但河豚鱼体内的河豚毒素具有很强的神经毒性,若食材处理不妥当,进食后出现肢体麻木、运动障碍、失声、呼吸困难等中毒表现。如果不及时救治,很快会出现血压下降、心律失常、呼吸衰竭等危及生命的情况。在产卵繁殖期间河豚毒性强,且雌性大于雄性,内脏、卵巢、血液的毒性最强,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救治河豚中毒。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紧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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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称,广大消费者切记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或河豚鱼制品。食品经营者售卖河豚活鱼、野生河豚鱼及其制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河豚活鱼、野生河豚鱼,均为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权威提醒:能买到的合法养殖的河豚都不应是活鱼

根据有关文件,养殖河豚鱼应当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加工并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加工企业的河鲀应当来源于农业部门备案的河鲀鱼源基地。

河豚鱼加工产品应当包装,包装上附带可追溯的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

河豚鱼加工产品应使用统一式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禁止经营养殖河豚鱼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鱼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鱼。

食品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销售加工的河鲀加工产品须为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加工并检验合格,并须查验及留存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相关票证。

因此,市面上能买到的合法养殖可供食用的河豚鱼都不是活鱼,而是宰杀后的鱼皮或鱼肉制品,且所有上市流通的河豚鱼外包装上均有可追溯的二维码。

广大消费者切记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

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河豚活鱼、野生河豚鱼为违法行为。

来源:广州日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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