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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闽CD11309、闽C5M099被查处曝光!
2021-11-12 09:43 泉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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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车过程中你最讨厌的行为是什么呢

加塞、随意变道肯定是之一了

而且这还是极度危险的行为

任性变道

后果不堪设想

开车上路,切勿任性

因为

你的违法行为可能不经意间

已经被记录下来





近日

台商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后台接到群众举报

在台商区洛阳镇洛阳综合市场红绿灯

一辆牌号为闽CD11309新能源汽车违法变道

▲群众后台留言


▲行车记录仪截图


▲行车记录仪视频


经核实,网友提供视频能够清晰、完整反映该车的违法行为,目前,台商交警大队已将该车违法依法录入。


交警有话说:

广大驾驶人行车时,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在变更车道时,一定要提前观察车辆周围的情况、开启转向灯、预留足够距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变更车道。



近日

在德化的阳光小学路段

一部小货车驶过

一路“雪花”飞扬

过往群众见状随即

将这一情况举报到德化交警大队

11月9日19时56分许,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一轻型货车行经德化阳光小学附近路段时,一路泡沫飞起掉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接报后,德化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立即对举报内容进行分析研判,并依法传唤违法车辆闽C5M099号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员郑某峰。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郑某峰承认其于11月9日19时30分至20时许,驾驶闽C5M099号轻型普通货车载泡沫超长、超高、遗洒漏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


交警有话说:

滴洒漏”造成的扬尘污染,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请广大货车驾驶员,驾驶货车上路时要严守交规,不加装、不超载,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

是辨认车辆的重要信息之一

但是,某些驾驶人却动起了歪脑筋

妄图使用他人车辆号牌

来掩盖自己违法

以此逃避处罚


近日,安溪交警大队警务后台接到网友举报


接到举报后,安溪交警大队立即指派辖区中队民警到该路段以定点设卡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开展打击“假套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共查获3起套牌违法行为。


套用闽CD**98车牌

在安溪县城厢镇罗内村路段,民警查获覃某驾驶与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同时其所驾驶二轮摩托车涉嫌套牌。民警依法对覃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扣留违法车辆。


套用闽C56**U车牌

在城厢镇罗内村路段,民警查获钟某无证驾驶,同时,其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涉嫌套牌。民警依法对钟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扣留违法车辆。

套用闽CDV**9车牌

在城厢镇罗内村路段,民警查获邹某驾驶套牌车上道路行驶。民警依法对邹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扣留违法车辆。


交警有话说:

假牌套牌不但不利于执法监管,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而且危害交通安全,损害公众合法权益,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假牌套牌行为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法律严肃的处罚。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交通事故与交通违法如影相随

一个错误的决定

一次冒险的违法

可能导致一个悲痛的结局

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

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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