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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问|厦门企业家日的前世今生?
2021-11-03 15:58 海峡导报

11月1日,是厦门企业家日,是全市民营企业家的高光时刻。

厦门,不是最早立法设立“企业家日”的城市,却是最早欢庆这个专属节日的城市。早在1946年,厦门就为全国广大工商界人士策划定制了一个专属的中国商人节。其时,中国经济百废待兴,商道亟待弘扬,厦门商会的前辈们在全国商联大会上提出11月1日设立为商人节的议案,获得了通过和批准。中国商人从此有了自己的节日,并于1947-1948年连续举办了两届中国商人节;1949年以后,这一节日在台湾企业界延续至今。

这是中国企业家值得珍视和传承的精神财富。厦门商界早于2014年就开始探索尝试恢复企业家的节日;2014年厦门总商会在成立110周年之际,联合台湾商会共同发起两岸于每年11月1日共同庆祝企业家节日的倡议,得到海内外商界1200多人联署,并于2015年起恢复举办一年一度的中国(厦门)商人节,今年已是第7年。

2020年,再度升华。这一年10月30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立法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厦门企业家日,从法制层面对企业家予以肯定与褒扬。 厦门的民营企业家们欢欣鼓舞,倍感荣光。

从1946年的“商人节”,到今年的第二个“厦门企业家日”……一批批敢为人先的奋斗者、创新者驰骋商海,立足厦门、走出福建、闯出国门、拼向世界,从“逐利而动”,到“以利为先”,再到“义利兼顾”,进而“家国天下”,一代代“商人”也在时代浪潮的推动下,格局不断升华,精神持续传承,涌现出越来越多争当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典范的新时代企业家。

百年升华

从 商人节 到 厦门企业家日

1946—2021

揭橥

1946年11月1日全国各省市商会和海外各地华侨商会在南京市香铺营公余联欢社隆重揭幕,成立中国商会全国联合会。时任厦门商会理事长的严焰代表厦门市商会出席会议,提议将开会当天11月1日定为商人节,经全体代表一致通过,定每年的11月1日为“商人节”。它象征着商人的大团结,也建立了商人的新形象。

首届

1947年11月1日厦门市举行了首届商人节庆祝活动,厦门市商会为此拟定了庆祝办法。据档案馆资料记载,福建省商联会对举办首届商人节尤为重视,在临近商人节之际特发急电督促筹备工作,到各个县市征集广告到《上海商报》进行全国性宣传,强调“商人节系由本省提议,本年为第一届节日,尤宜热烈举行。”

11月1日,厦门商人迎来历史性的节日,全市各商店张灯结彩,休业一天,聚餐欢庆。厦门市商会公演京剧两天以惠市民。各大报纸发行特刊,讨论商人社会地位与历史价值,阐扬商业精神,期望福建商人改变“独立性格及其孤立毛病”,发挥合作精神,协力振兴商业。

响应

除厦门以外,汕头、龙岩、邵武、漳州、福清等闽粤县市也同庆商人节,提出商业构想,探讨商业精神。《九龙江报》载文说,商人对于国家民族的关系比普通农工各界尤为密切。汕头《商报》认为,商界同仁应该放宽眼界,学习经济繁荣地区的发展之道。《如何繁荣汕头市商业》一文指出两条商业发展之路:“其一为南线,南洋群岛——如星洲,暹罗,安南等市场,其一为北线,国内津沪等处市场。”商界应研究此两线经济,增强与两地联系,才能开启商业新局面。

1948年11月1日各地还举行商人节庆祝活动。

流脉

“商人节”传承到台湾地区,各界每年都举行相关的庆祝活动,主要由台湾地区的商业总会组织,台湾各商业团体及所属会员,台北、台中、宜兰、新竹、南投等二十几个县市均有庆祝活动,并举办“台湾百大伴手礼展览会”“金商奖评选”“商会有爱捐血活动“创意市集暨美食嘉年华”等活动。

呼唤

2014年11月1日,在厦门总商会成立110周年之际,厦门总商会诚挚邀请与会领导和嘉宾联署发出倡议:每年的11月1日两岸商人共庆自己的节日,倡议在嘉庚精神引领下,赋予商人节新的时代精神——“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凝心聚力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倡议得到各级领导和海内外华商的响应,大家纷纷联署签名。

提案

两岸同庆“商人节”的倡议发出之后,每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工商联主席柯希平都会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两岸共庆“商人节”,或设立全国企业家节,树立商人的自豪感。这也是两岸商人团结一家、合作共赢的中华商帮精神的重要体现。

回家

2015年,厦门总商会联合台湾商业总会共同举办“大商言信·大益为公”2015中国(厦门)商人节,并特别策划了“商人节·惠百姓”等配套活动,邀请海内外近千名闽商共庆佳节。

发展

到2019年11月1日,中国(厦门)商人节已连续举办5年。每一年,主题都在升华,内涵逐步深化,影响渐广。促进商界加强合作,推动商道传承创新,营造全社会尊商重商的价值取向,树立当代企业家的精神典范,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

升华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使“11月1日”成为民营企业家极其难忘的日子。

2020年10月30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厦门企业家日”。

2020年11月1日,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党组成员邱小平,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胡昌升,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王光远,市领导陈家东、魏克良、陈秋雄、张毅恭与民营企业家代表、市工商联主席柯希平,市工商联党组书记陈永东共同启动“厦门企业家日”。

2021年11月1日,厦门迎来第二个“企业家日”,全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政企恳谈会、厦门市民营企业百强发布会相继召开,同时举办“弘扬嘉庚精神 致敬民营企业家”等系列活动。


来源:厦门工商联(总商会) 官方微信号:商汇   采编:吴翠珊  监制:郑春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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