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7周年。反间谍法是我国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7年来,以国家安全法为统领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一批法律相继出台,为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等势力危害我国家安全的行为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领域,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敌情形势越来越突出,给我国经济社会安全平稳发展带来了风险隐患。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陆续破获了一大批非传统领域重点案件,消除了许多现实和潜在的危害。
一、境外咨询调查公司秘密搜集窃取航运数据案
2020年6月,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专项行动中发现,有境外数据公司通过网络在境内私下招募“数据贡献员”。广东省湛江市国家安全局据此开展调查,在麻斜军港附近发现有可疑的无线电设备在持续搜集湛江港口舰船数据,并通过互联网实时传往境外。在临近海港的一个居民楼里,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最终锁定了位置。
一套简易的无线电设备是AIS陆基基站,用来接收AIS系统发射的船舶数据。AIS系统是船舶身份自动识别系统,国际海事组织要求300总吨以上船舶必须强制安装。船只在航行过程中,通过AIS系统向其他船只和主管部门发送船只航向、航速、目的港等信息,用于航行避让、交通导航、轨迹回溯等功能。国家安全机关查获的设备虽然看上去简陋,功能却十分强大。
广东湛江市国家安全局干警说:“数据覆盖了这片海域所有船舶位置信息以及动态信息,境外海事数据公司只需要在这片陆地上建立起一个小小的个人岸基AIS基站,他们所能获取到的AIS数据和国家海事部门掌握的情况几乎没有差别。境外数据公司所采集的AIS数据是原始数据,只要对这些原始数据进行长期积累和分析,就能得出我们这里有多少敏感船舶,还能得出一些有价值的军事情报及经济情报。”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商业机构、咨询调查机构、智囊研究机构长期对 AIS 大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全面掌握我国沿海及内河港口船舶数量、货物运量、出口数据,据此分析我国宏观经济走势及出口贸易态势。这些从数据中提炼而成的经济情报,对我国经济安全造成的危害不容忽视。
2020年以来,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发现,北京、上海、山东等地一批涉外海事数据公司、无线电爱好者在我国海岸线重要岛屿、内河港口自行搭建AIS基站700余个。安全机关依据《反间谍法》及《数据安全法》相关规定采取行动,扣押大量基站设备,截获外传海事数据1万多GB,及时切断了数据外泄渠道,并要求有关组织、个人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二、论坛招募志愿者刺探我国航空数据案
2020年以来,国家安全机关接连发现,多个境外机构在我国境内开设网站,并在微博、贴吧、论坛、QQ群、视频网站等多个平台推送广告,利用我国国内航空和无线电爱好者群体,以免费提供设备、共享航空信息数据等为诱饵,广泛招募志愿者,协助其搜集我国各类飞行器航空数据等信息,并非法向境外传输。
境外机构向招募的志愿者提供的用来搜集和传输航空数据的设备。这个设备的体积小、结构简单,志愿者只需要根据说明书进行简单的组装和调试之后,不需要人工的操作,这个设备就可以自动进行实时的数据搜集和传输。
国家安全机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套设备叫ADS_B信号接收设备,可以跟踪所有配备该系统的飞机。使用时,只需把天线放在窗边,就可以自动获取一定范围内飞机的数据信息,在设备联网状态下,还可以将这些数据实时传输到境外。
这些信号采集设备大多集中在主要城市的航空枢纽附近,基本可以实现对我国空域飞机的监测。记者了解到,这样的一台设备每天可向境外发送飞行数据约1000架次,发送位置数据约13万条,设备的覆盖半径可达到300到400公里,仅需300台左右,就可以实现对我国全空域飞机的信号监测。
经相关单位研究,在我国境内大量违规架设该设备,除了可以监测民航信息,还能接收我国部分军事频点,并对军机型号和飞行轨迹进行探测监视,直接威胁我军事安全和航空领域安全。
日前,国家安全机关会同监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查处,查获数百套境外机构在我国违规布设的设备。虽然这些志愿者并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主观故意,但是无意中协助了境外公司搜集我国航空飞行数据,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隐患,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暂扣了其持有的设备,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三、虚构海洋垃圾数据为境外抹黑“喂料”案
2019年6月,国家安全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海洋公益组织在我境内设立海洋监测点,搜集海洋监测数据。该组织负责人对各监测点有关人员称,所有监测数据均为官方搜集和使用,以国家有关部门需要数据的名义,要求各地监测点通过互联网每两个月向该组织上报“监测数据”。但国家安全机关核实发现,有关部门从未接收过相关组织提供的数据信息。据此,国家安全机关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
国家安全机关调查发现,该组织有着复杂的境外背景,自2014年以来,持续接受20多家境外机构资助。仅2018年至2019年一年多时间,就接受了200多万元境外资金,其中仅一笔资金向有关部门备案。
该组织依据某境外研究机构制定的流程,在我沿海地区设立海洋垃圾监测点,搜集垃圾种类、重量、分布密度等信息,形成并发布中国海洋垃圾地图和研究报告。在该组织发布的垃圾监测报告中,宣称“其检测的垃圾数量、重量密度分别是我国官方公布数据的20倍和8倍”。这些数据被境外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抹黑炒作我环保问题,对我国际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据调查,该组织自2015年起至被依法处置前,在我国设立的监测点,基本覆盖我国自北向南海岸线,辐射我国南海、东海、黄海、渤海区域。同时,该组织设立的22个涉军监测点,已对我海上军事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其收集的经纬度、环境、地质、海洋流量等信息,极易被境外情报军事机构利用,对我造成潜在威胁。
国家安全机关依据反间谍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责令该组织进行整改,关停22个涉军监测点,消除不良影响。依据反间谍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和《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该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警告”处罚。
数据安全关乎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是非传统安全的重要方面。国家安全机关提醒社会公众,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请立即拨打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进行举报。
作者 岁月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