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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倒车很危险,突然停车更可怕!监控记录的两个危险瞬间……
2021-09-30 15:55 福建交警微发布

等个ETC

等得“人仰马翻”

眼看着庞然大物碾压过来

求小车驾驶人的心理阴影面积

7月2日6时许,宁上高速公路周宁收费站内广场发生一起小车被货车撞翻的交通事故,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宁德高速交警三大队周宁中队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获取事故发生全过程。货车驾驶人因ETC设备识别错误,未能抬杆通行,在未查明车辆后方是否安全的情况下贸然倒车,导致事故发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 王家新:
1、 货车 驾驶人在高速收费站内广场违法倒车,对其依法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如果是在高速公路道路上倒车,将要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2、如果遇到ETC不识别,不抬杆的情况,首先应开启双闪灯,然后寻求收费站工作人员协助疏导指挥后方来车,在确保后方安全的情况下倒车重新进行ETC识别,不能仓促的进行倒车。

任性倒车很危险

突然停车

更可怕

9月12日9时30分左右,宁德高速交警福安北中队民警接警称:在甬莞高速B道455公里处,发生一起货车追尾小车的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在事故现场发现,被追尾的闽J****7号小车车尾严重变形停在主车道上,车辆碎片四处散落,车辆已无法动弹,后车浙C****Y号轻型厢式货车车头轻微变形,所幸双方当时均系好安全带,人员未受伤





停车还是刹车?双方各执一词





民警在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事故情况时,后车货车驾驶员梅某某称当时他正在主车道正常行驶时,前面的小车突然在行车道停下,他来不及刹车,便直接撞上小车

前车小车驾驶员林某某则称其在行驶过程中由于雨天雾大,想放慢速度,踩了一下刹车,但并未停在车道上,孰是孰非,双方对此争执不下。

最终,民警调取了事故现场附近的监控视频,通过视频发现,在临近事故发生时,闽J****7号的小车在行车道上是静止的!

面对铁证,小车驾驶员林某某承认,由于对路况不熟,担心错过出口,他想仔细观察下道路指示牌,便在行车道上紧急停车,完全忘记了在高速停车的危险性,而后面货车因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最终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

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 王家新:
1、交警部门认定,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小车驾驶员林某某、与后方未保持安全车距的货车驾驶员梅某某共同承担此次事故责任。双方负同等责任
2、同时, 对小车 驾驶员林某某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对货车驾驶员梅某某未保持安全车距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3、不要随意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特别是不得在行车道上停车。
公安交警提示

1、国庆假期期间请文明行车,勿超员、超速、加塞、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违反规定停车、倒车。
2、口罩和安全带、头盔一样重要。出门请佩戴好口罩,驾乘汽车必须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并为儿童选用适合的安全座椅。驾乘二轮摩托、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3、国庆假期驾车出行,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
4、国庆假期,公安交警部门将全时段、全路段、全覆盖严查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请自我约束、相互告诫、喝酒不开车。”



《路上那些事儿》警民1+1

本期节目嘉宾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宁德高速交警支队

三大队 副大队长

王家新


来源: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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