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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仨犯事了,检察官为何能“网开一面”?
2021-09-29 21:55 新福建

福建日报客户端·新福建9月29日讯(记者 杨凌怡 通讯员 郑美敏 吴雅丽 陈艺娜)“感谢检察官给了我们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一定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文明创城工作,希望能以此弥补自己的过错。”近日,正在悦华社区进行社会公益服务的被不起诉人卢某如是说。

据了解,卢某与陈某、许某三人在漳州某建设公司从事光纤电缆的铺设工作。今年3月底,他们为了将公司所要铺设的光纤放入管道中,而将其他公司数年前已经停用的电缆抽了出来。抽出来的电缆虽然不能使用,但里面包裹着铜芯。于是,三人一时之间起了贪念,分两天将电缆卖掉赚了一笔钱。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三人很快在公安机关的盘查中交代了盗窃电缆的犯罪事实,并以盗窃罪被移送到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接到案件后,检察官发现,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初犯,之前从未有过任何前科、劣迹。在开展社会调查时,三名犯罪嫌疑人所服务的公司表示,卢某、陈某、许某平日工作表现好,且他们三都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平时要负担老家的生活开支,家庭生活较为困难。经向被害单位了解,该路段的电缆早已停用,由于回收成本较高,回收力量不足而尚在回收中。

综合以上情况,检察官提出,三名犯罪嫌疑人盗窃的数额较小,系一时贪念引发犯罪,案发后已经认罪认罚,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赃物也已经全部追回。在征求了被害单位的意见后,检察机关最终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作出后,结合我院推行的‘不起诉+社会服务’模式,我们同芗城区悦华社区取得联系,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带往悦华社区参与文明创城工作,督促三名犯罪嫌疑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尽快融入社会。”办案检察官说道。

然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并没有划下案件办理的休止符。针对本案暴露出该公司员工培训管理漏洞,检察官向该公司发出进一步加强员工的法治培训的检察建议,并结合疫情防控,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线上法治课。

本案的发生,从表面上看是三名被不起诉人一时贪念所致,但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说,芗城区有关通信企业在通信电缆的回收和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为此,检察官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了被害单位,并建议相关单位今后进一步加强废旧通讯电缆的回收。联系走访了漳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介绍了本案的相关情况,引起对方重视。

据了解,本案的办理,仅是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深化能动司法检察工作,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的一个小缩影。今后,该院将继续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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