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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后,驾驶人为何冲向高速行驶的车?
2021-09-24 16:26 泉州高速交警微发布

这是一起匪夷所思的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后

驾驶人竟冲向高速行驶的车


00:11

事故情况介绍:

2021年2月27日9时15分许,林某新驾驶闽C牌小型客车,在泉南高速泉州往三明方向44公里+700米处,生单方事故,吴某龙驾驶豫A牌小型普通客车途经事故路段时,碰撞小型客车上下车的林某新造成林某新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 黄小龙:

通过现场事故勘察并结合后续相关调查,初步还原林某新突然冲向道路中间可能有以下三种原因

一是林某新缺乏高速公路安全行车常识,当自己独自驾驶的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并停在第三车道上后,头脑一遍空白,不知所措

二是林某新由于经验不足,在自己车辆发生单方事故后,车头安全气囊全部弹出,车内残留较多安全气囊中的氮气和类似于物体燃烧的味道,误以为车辆会燃烧甚至爆炸,便尽快从驾驶室出来,并想迅速跑到路边,由于当时思想高度紧张左右不分、慌不择路只想着立即远离自己车辆,于是做出了就近跑到道路最左侧中间护栏避险的错误判断;

三是林某新忽略了高速公路行车速度比普通公路快较多的因素,过于自信地误以为自己可以在车辆来临前,跑到最左侧路边躲避,没想到发生碰撞,造成林某新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 黄小龙:

林某新因存在发生单方事故后,采取措施严重不当等过错,负事故主要责任;吴某龙因存在行车时未注意观察等过错,负事故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要冷静!!!



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 黄小龙:

发生事故后,让自己迅速冷静下来,马上做以下几件事: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故障后,车辆若还能移动,将机动车移至应急车道或安全岛等安全位置,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

车辆难以移动时,应当开启危险报警双闪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车上人员全部迅速转移到右侧护栏外,在车后150米以外放置三角警示牌,立即拨打紧急电话12122或110求助报警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高速遇险的十二字口诀请记好:

“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


《路上那些事儿》警民1+1

本期节目嘉宾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泉州高速公路支队

二大队三级警长

黄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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