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第21号通告
安溪县启动全员核酸检测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
指挥部关于开展安溪县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1年第21号)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风险降到最低。经研究,我县决定启动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安排和对象
1.采样时间:9月22日-9月23日,具体安排以各乡镇通知为准。
2.采样地点:以各乡镇、村(社区)通知为准。
3.检测对象:安溪县域范围内所有居民(含暂住人员)。
4.相关费用:此次检测所需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积极主动配合检测
1.请广大人民群众按照所在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携带手机、身份证,准备好“八闽健康码”,按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
2.采样前2小时内避免进食,前半小时内禁止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
3.采集口咽拭子时,头向后仰,张口发出“啊”音,充分暴露咽喉,如若出现刺激性干咳、恶心、呕吐等症状,请尽量放松、深呼吸。
三、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采样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距离(采样时方可取下口罩),避免相互聚集和交谈;不要触碰采样人员防护服、检测台和检测台上的物品。检测结束后,要立即戴好口罩,并尽快离开现场。
四、不信谣、不传谣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有利于实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目标,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有序排队参加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共同守卫生命健康、守护家园平安。
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或其他政府要求核酸检测的,一经发现将采取强制集中隔离措施,费用自理。对拒不配合、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9月22日
第22号通告!
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安人员
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
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中高风险地区
入(返)安人员管控的通告
(2021年第22号)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安人员管控工作,把风险降到最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一律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安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违反规定的,一律重新计算隔离时间,解除后,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中高风险所在城市的低风险的地区入(返)安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医学观察。
三、近14天有厦门就诊史的入(返)安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医学观察。
四、违反居家医学观察规定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并重新计算隔离时间,费用自理,解除后,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全县广大群众,要主动投身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积极举报应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而故意逃脱管理的人员,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的,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人民币1万元奖励。(举报电话:110)
六、对其他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拒不配合、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9月22日
来源: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安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