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APP-新福建 9月16日讯(记者 林剑波)16日,莆田市荔城区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机制。活动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结束。
经荔城区发改局审核,东胜汇购超市东胜店、东胜汇购超市步行街店、柒玖新天意生鲜超市、瞿大兆超市万科店、华天生活超市岳公店、爱购生鲜超市等6家超市,参与此次平价商店商品销售活动。
活动期间,平价商店制定的当日销售价格,不得高于荔城区发改局发布的前一天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平价商店按当日销售价格扣减政府补贴标准后,作为零售价格。
据了解,平价商店销售的商品主要包括粮食类、油脂类、猪肉类、蛋类和蔬菜类,每一类都有相应的补贴标准,如10公斤袋装大米,补贴标准为0.3元/斤。
荔城区发改局局长翁东宇介绍说,平价商店要设立平价销售专区,规范宣传、销售价格及运营秩序,确保平价商店销售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平价商店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质量安全规定,并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管。超市销售平价商品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贴资金,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将取消补贴款,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