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福州福清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销售假疫苗”案件。在2020年10月至12月间,被告人陈某与其丈夫林某(另案处理),以及其他同案人,为牟取暴利,通过微信方式向他人销售或提供假疫苗预约接种服务,共销售“生理盐水罐装制成的”假新冠疫苗”454支,非法获利54万余元。其中,被告人林某盛是当地一名乡村医生,当时受同案人林某的委托,为80多名被害人进行了接种。
据悉,其中有200位受害者注射了上述假的新冠疫苗。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被告人陈某的刑事责任,建议量刑六年六个月。而被告人林某盛为他人非法经营药品提供帮助,同样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建议量刑一年三个月。目前这起案件还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