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厦门
标题图
厦门出台土地储备管理新规 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合理利用
2021-08-17 19:05 新福建 原创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8月17日讯(记者 陈挺 通讯员 刘一鸣)8月17日上午,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刚刚出台的《厦门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厦府办规〔2021〕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展开政策解读,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全生命周期土地储备业务管理体系,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与合理利用。

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黄铭典说,在土地资源有限的背景下,集约高效利用每一寸土地,成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必然要求。厦门历来高度重视低效用地的盘活利用,多方联动、多措并举,致力破解低效用地“难题”。例如,工业控制线内的低效用地,鼓励用地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再开发和产业提升;对火炬产业园区内存量低效工业用地,探索由国有企业市场化收购后进一步建设招商。

为更好地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进一步总结现行实务,在此次《实施办法》的第四章第十七条第(一)(二)款中,分别将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列入土地储备范围,目的是引导工业控制线外的低效用地交由政府收储,用地纳入储备后结合片区规划重新组织公开出让和开发建设。通过政策规章的规定,为低效用地的盘活利用工作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

记者了解到,新的《实施办法》设9章49条,对职责分工、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范围及程序、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储备土地的管理与供应、土地储备的资金管理、监管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相关链接<<<

亮点一:体现与时俱进的规范管理理念

2001年出台的《厦门市国有土地储备实施办法》适应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需求,对初步规范厦门市土地储备工作和满足发展的用地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客观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上级政策也陆续修订调整,有必要结合厦门市现行土地储备工作机制和流程,重新制订相应管理制度。这既是客观需要,同时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管理理念。

亮点二:贯彻“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

《实施办法》充分遵循国家《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框架,对土地储备业务“全生命周期”管理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土地储备涉及计划管理、储备范围及程序、前期开发、日常管理与供应、储备资金管理等全链条业务环节。

一是加强土地储备计划管理。衔接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传导体系安排,细化了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内容,规定了报批程序,明确计划外增补项目程序。

二是明晰土地入库储备的标准。为保证“净地”供应,规定入库储备土地必须完成补偿、权属清晰,并结合“简政放权”背景与现行操作实务,创新提出储备土地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政府储备土地意见书》以明确用地权属。

三是细化前期开发与管护利用的具体规定。总结并吸纳厦门市多年来关于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日常管理和临时利用、供应等环节的有效机制和做法,相应规范各环节涉及的职责、内容、要求、方式和程序等。

亮点三:贯穿“理论与实践有机融合”思维

多年来,厦门市积极探索并逐步实现储备土地“收、储、让”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实施办法》将这些零散体现在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中的有效做法进行总结提炼、作出规范。

一是贯彻《厦门市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协议收储补偿若干规定》文件精神,明确国有建设用地协议收储程序。

二是充分体现“分类保障、从严管控”的原则,明确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审批和监管机制。

三是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明确规定储备土地入库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机制,加强污染地块监督管理。

四是吸纳《收储边角地批量划拨利用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明确已收储边角地可通过批量、直接划拨的方式进行管理利用。

五是在遵循本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定的框架下,初步规范协议收储项目地上物处置的主体和程序等。

亮点四:落实土地储备资金规范管理

《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国家办法要求,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管理。

一是明确资金来源,具体包含财政基本预算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二是按规定编制土地储备资金年度收支预算,落实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三是明确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既确保土地储备项目资金需求得到保障,又落实“专款专用”要求。

《新福建》厦门频道原创作品

©2016 新福建 fjdaily.com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闽ICP备09035838号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公司名称: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