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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车之戒|无证驾驶屡教不改 车毁人伤终酿大祸
2021-08-16 09:44 宁德交警微发布

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

都存在着一个或多个交通违法行为

很多悲剧本可以避免

很多伤亡本不会发生


2021年2月1日14时5分许,袁某鹏驾驶闽J6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后座乘坐吴某慧)从寿宁县武曲镇南岸村方向开往寿宁县武曲镇方向,途经南岸线寿宁县武曲镇兴隆街180号门口路段时与王某利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后座乘坐王某玉、叶某梅)发生正面碰撞,造成叶某梅经抢救无效死亡,袁某鹏、王某利、王某玉受伤的交通事故。

调查结果


该事故系袁某鹏无证驾驶车辆行驶至事故路段,遇交会车时,车辆跨越道路中心线行驶,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王某利无证驾驶车辆行驶至事故路段,遇险情时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无证驾驶危害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


而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无证驾驶的危害

有以下四点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败坏社会风气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交警再次提醒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万万不可以身试法

不然后悔莫及



安全驾驶

持“证”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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