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标题图
撞商铺、撞校门、掉入河里……这11起酒醉驾典型案例触目惊心!
2021-08-10 15:47 福建交警微发布

点击“福建交警微发布”关注我

拒绝酒驾

是交通安全的关键词

天蜀黍就来盘点

近两年发生在宁德本地的

酒醉驾典型案例

有惊心动魄让人捏把汗的

有令人深刻反思警醒的

更有奇葩怪异匪夷所思的

撞商铺


2020年10月8日2时54分许, 刘某文无证驾驶小车行驶至周宁县西街与长安路交叉路口时,碰撞道路左侧店铺,造成多栋房子严重受损、路面车辆受损、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文弃车逃离现场。4时许,刘某文在周宁县医院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鉴定,刘某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7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侧翻事故


男子醉驾送友人

车辆侧翻掉入小河


2021年1月27日22时40分许,苏某忠与朋友聚会饮酒后,抱着侥幸心理主动开车送3名朋友回家,行驶至霞浦沙江镇白鹭村路段,因车速过快不慎与路边护栏相撞,车辆侧翻掉入路边小河,造成车内4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到场民警与医护人员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经检验鉴定,苏某忠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8.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车睡着


车子“无人驾驶”连撞两车
2021年7月4日1时20分许,许某某酒后驾车行驶至霞浦县六一七路头桥坡路段时,因酒劲上头将车停在路上睡着,随后车子缓慢滑行,撞上路边一辆电动三轮车后停下,三轮车车主认为自己车辆并无大碍,便驾车离去。
随后小车继续向前滑行又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轿车。当日3时10分许,公安巡特警巡逻经过该路段时叫醒了正在酣睡的许某某,许某某酒醒后对自己饮酒驾车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检验鉴定,许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5.2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后驾车去洗车 竟在车内睡着

2021年1月4日14时21分许,叶某驾驶小车去洗车时竟在车内睡着,工作人员见叶某在车内一直没有动静,便打电话报警。特警赶到现场打开车窗后发现叶某睡得不省人事,随后民警将叶某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经检验鉴定,叶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35mg/100ml醉酒驾驶机动车。据叶某交代,当日他喝了两杯白酒泡的药酒,认为过了两小时问题不大,没想到会睡着。


撞护栏


男子醉驾撞护栏

淡定装路人被识破

2021年5月22号1时30分许,周某某酒后驾驶小车行驶至周宁县狮城镇安后村委楼门口路段,因操作不当撞向中央隔离护栏后,又直冲20余米撞至路边沙堆,随后弃车逃离。经民警走访、筛查监控视频发现,事故现场不远处一男子与肇事男子非常相似。民警立即上前询问,该男子满身酒气并否认是肇事驾驶员,民警将其带至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在事实面前,周某某承认饮酒后驾驶小车并发生交通事故。经检验鉴定,周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3.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撞校门


2020年1月18日1时55分许,刘某聪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周宁县新一中门口路段左转弯时碰撞新一中大门,造成刘某聪受伤、车辆及新一中校门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检验鉴定,刘某聪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3.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后无证驾驶致人死亡



2020年3月8日0时4分许,庄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行经霞浦县福宁大道世纪锦园路段时,与一名行人发生碰撞。驾驶人受重伤,被撞行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检验鉴定,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5.45mg/100ml,庄某被法院判处交通肇事罪。



辱骂、推搡、撞伤交警…

不配合执法,辱骂交警!

2020年10月5日晚,宁德交警在富春市场路段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21时许,执勤民警查获驾驶人王某铭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查处过程中,两男子(系驾驶人王某铭的朋友)在现场一直阻碍执法,怂恿王某铭拒绝配合酒测,还试图递水让王某铭多喝水来影响测试结果,并在被劝离查处现场后又多次折返。
在民警及辅警劝其离开执法现场后,李某情绪十分激动,对民警辅警大声谩骂和言语侮辱,民警多次劝诫,李某拒不改正。在民警对其警告并采取强制措施时,李某脚蹬警车车门导致一名辅警受伤。经辖区派出所进一步调查,李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处以行政拘留7日。


酒驾闯卡撞交警


2021年4月2日20时49分许,谢某雄驾驶二轮摩托车向临检区驶来,在面对交警拦车示意后,谢某雄突然冲出临检区。交警迅速上前拦截,驾驶人撞倒一名辅警后,车子倒地停下,所幸被撞辅警无碍。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谢某雄体内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谢某雄只有B1证,没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属准驾不符,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谢某雄作出处罚。经辖区派出所进一步调查,谢某雄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

女子“花样”阻碍执法还谩骂威胁交警


2020年8月25日20时10分许,甘某驾驶小车被交警拦截检查,交警要求甘某接受酒精测试,甘某各种理由不配合:打电话、要求喝水、呼气太难呼不来……眼见这些“花招”不管用后,甘某开始大声谩骂交警,交警依然有理有节要求甘某配合执法,但甘某不仅不听劝阻,还扬言“我会记得你的”“拿去关吧”,引来大量群众围观。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甘某作出处罚。8月26日,经屏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进一步的调查,甘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8日。

男子“戏精”附体 上演“花式”吹气


2020年4月4日20时05分许,在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物资局门口路段,交警在对一辆二轮摩托车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人张某某有酒驾嫌疑。在要求张某某呼气检测时,张某某开始“花式吹气”,经过十几次“花式吹气”后,终于检测出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公安交警提示

夏季群众夜间聚餐活动增多

酒驾醉驾风险上升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驶

拒绝酒驾,从你我做起


来源:宁德交警微发布

©2016 新福建 fjdaily.com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闽ICP备09035838号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公司名称: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