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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进一步规范发热患者就诊:医疗机构未设发热门诊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2021-08-07 11:12 厦门日报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发热患者有序就诊,厦门市卫健委昨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热患者就诊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市民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公告》指出,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的市民,就诊时请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距离,避免人员聚集;要主动报告或详细回答有关个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问诊。

《公告》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等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如擅自接诊,一旦查实必依法处置。

市民可通过电话举报违规的医疗机构,举报电话为:0592-3279055。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

【链接】

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

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厦门市第三医院

厦门市第五医院

厦门市中医院

厦门市海沧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复旦中山厦门医院

厦门市儿童医院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厦门弘爱医院

厦门长庚医院

厦门莲花医院

厦门市同安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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