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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营造良好的城市道路通行环境,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警力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无牌上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5类交通违法行为。

7月22日晚,鲤城、丰泽、洛江交警大队开展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无牌上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570余起。

20时30分许,林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被鲤城交警一中队民警拦下,公安交警部门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
20时38分许,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丰泽街田安路口时,被丰泽交警二中队民警拦下。民警当场查获陈某不按道行驶、驾驶无牌车辆和未戴安全头盔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
20时36分许,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安吉路通源街路口闯红灯,被丰泽交警五中队民警当场查获。公安交警部门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
21时26分,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洛江区万兴街路口时,被洛江交警机动中队民警拦下。公安交警部门对其驾驶无牌车和未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

在整治行动中,丰泽交警大队民警借助无人机的高空视角,对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喊话劝导,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

头戴小红帽、手持小黄旗,参加文明交通志愿劝导。

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遵守交通安全法、争做文明市民,我为创城做贡献”的倡导内容。
蜀黍为大家推荐一则由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策划制作的视频短片——《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该片通过对常见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分析,提出十大安全出行防御措施,希望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有所帮助。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上道路行驶要谨记:不逆向行驶、不驾驶无牌车辆、不闯红灯、不超员载人、不闯入机动车道,驾乘人员请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
来源:泉州交警微发布、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