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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事故:非法营运殡葬车坠桥致9死5伤,道安办、交通、市监等部门11名领导被追责(2020)
2021-07-12 09:16 福建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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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11·11”较大道路运输事故

殡葬中巴车非法营运且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事发路段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设计不符合要求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交通劝导员管理教育不到位市场监管部门对机动车检测监管不力交通部门非法营运打击不到位派出所巡查监管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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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

2020年11月11日7时24分许,驾驶人张文耀驾驶闽H19170号中型普通客车(核载18人,实载14人),与其余5辆汽车组成殡葬车队(事故车辆位于第3辆),从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西洋村垅坪后出发往延平城区方向行驶,至县道X805线16公里+60米下坡左急弯处,该车右前侧刮撞桥梁钢筋砼防撞护栏,后坠入桥下山涧中,造成闽H19170号中型普通客车车上人员9人死亡,5人受伤,车辆及道路设施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02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驾驶人张文耀驾驶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闽H19170号中型普通客车行经延平区塔前镇赤坑村赤坑桥头路段,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在下坡过左急弯时产生侧滑,车辆右前侧与桥梁右侧钢筋砼防撞护栏发生刮撞,后坠入桥下,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中巴车从事民间红白喜事方面非法营运,且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事发路段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设计不符合要求;延平区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全面;塔前镇政府对交通劝导员管理教育不到位;延平区交通运输局养护工作检查不到位;延平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不全面不深入;延平区市场监管局未落实对检验过程和报告的监管;塔前派出所对边远的村道巡查监管力度不够。

03

事故性质

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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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驾驶人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殡仪馆工作人员涉嫌侵犯他人信息被追究刑事责任;

肇事车辆安全检测站、事故路段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被处理;

延平区分管市场监督管理、交通党组成员,延平区塔前镇党委书记、镇长、宣传委员(分管道安办)、道安办主任,延平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延平大队副大队长,南平市公安局塔前派出所所长等11名事故相关领导被建议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下附调查报告全文↓↓↓


来源:两拐丨交通管理知识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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