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文物现收藏于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2015年经福建省文物鉴定中心评定为国家三级文物。
该文物纵14.7厘米,横18.3厘米,纸质。该证件是1948年12月3日由中华民国驻马六甲领事馆颁发给张海水的“马(柔)字第(95370)号”登记证。证件封面印刷竖排繁体“中华民国侨民登记证”字样;内左页为持证人半身照及签名处、证号,照片左下方加盖“中华民国驻马六甲领事馆”蓝紫色圆形印章,下方印有“中华民国驻马六甲领事馆兹据留居(柔佛)地方侨民(张海水)请求登记前来,合行发给登记证,以资保护,此证”;内右页为持证人详细的登记项目;背面为移转记录和备注。根据这份登记证上的资料:张海水,男,籍贯福建晋江县,1927年8月10日出生于马来亚,小学学历,时20岁,在柔佛州罗牙也街13号当店员,父亲张清炮。都是用中文书写。

华侨登记,便于政府机构确认海外华侨身份的需要。同时,进行登记,还有助于了解、收集侨民概况等信息,有助于国家信息统计及政策制定及变更等等。1930年1月17日,政府首次公布《华侨登记规则》及《华侨登记办事细则》等法规条例,规定所有出国、归国、居留,或迁移的侨民,都必须登记,登记事务由驻外领事馆负责办理。侨民凭登记证明获得领事馆保护及请求事项帮助。随着国内外形势发展,《华侨登记规则》在1935年、1938年、1944年有过修改调整,也更为周详。该登记证是1944年修订登记规则后颁发的第三代证件,称“侨民登记证”。
依照《华侨登记规则》规定,驻外领事馆承担了海外华侨登记的职责。但是,东南亚地区的领事馆主要设在大城市和港口地区,在一些中小城镇及乡村地区,侨民登记受到一定限制,数量相对有限。随着领事馆设立点的增多,能够护及范围也逐渐扩大。1948年,民国政府在马来亚增设驻马六甲领事馆,辖区包括柔佛(Johore)和马六甲(Malacca)二州。这意味着柔佛、马六甲附近地区的侨民、侨团可以就近到领事馆办理登记。张海水的华侨登记证就是在马六甲领事馆设立的1948年取得的。其证号已经达95370号,由此我们似能推断,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到马六甲领事馆进行侨民登记的华侨,应该不止十万人,反映了马来亚侨民登记的踊跃,以及对新设立领事馆工作的支持,更是反映了侨民对自身华侨身份,即中国国籍的定位,其心向中国之情怀毋庸置疑。
随着马来亚地区政治局势发展,双重国籍问题成为海外华侨社会所有人不得不面对、也亟待解决的问题,考验着政府与海外华侨群体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