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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醉驾上路,货车差点成“货车”
2021-06-25 09:21 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微发布

酒后驾驶一直是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因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是赫然在目,但在如此严管重罚的形势下,仍然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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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曝光

6月21日21时许,一辆车牌为鲁H*****的重型仓栅式货车驶入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的检查点,执勤民警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司机非但没有停车的意思,反而继续往前开。

“是没有看到执勤交警,还是另有隐情?”在场民警见状迅速作出反应,果断将该货车拦停。面对民警的询问,司机支支吾吾,迟迟不愿将车门打开,这些反常举动更加引起了现场民警的警觉。在民警再三催促下,司机才打开车门,当车门打开的那一刻,一股浓烈的酒精味道夺门而出,真相终于水落石出——原来该货车司机喝酒了。



经现场询问,司机王某某道出了自己喝酒的实情。王某某,山东人,他从外省开车拉货至永泰,然后就将车辆停泊在永泰西高速出口附近,一连等了两天,为了节省开支,他吃住都在车内。当天晚饭时分,他一时嘴馋,便将放置在车内的两瓶啤酒一饮而尽,然后在车厢内倒头大睡。20时30分许,他终于等来了一个货源电话,兴奋得立马就准备赶往目的地福州长乐拉货。他心想天色已晚,又下着小雨,此时开车肯定没事,于是就发动了车辆。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车辆还未开出一公里,他就在高速公路入口遇见了在此设卡的高速交警。


办案民警按照办理酒醉驾案件的程序规定,对王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和血液检测,其呼气测试和全血样检测酒精含量分别为130mg/100mL、128.1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以危险驾驶罪对驾驶人处以拘役,同时处罚金。在该案中,王某某驾驶的系营运重型货车,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喝酒莫贪杯,杯酒失安全,牢记酒后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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