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APP-新福建 5月28日讯(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郭玉中 杨锦国)5月27日下午,根据群众举报,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联合城厢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桥所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对位于城厢区东园路的某酒楼进行突击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该酒楼的海鲜暂养池中发现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国鲎,重达1.32公斤。
目前,渔政执法人员已选择合适海域将查获的中国鲎放生,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据执法人员介绍,中国鲎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同时鲎科生物已被全部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市民如发现非法出售、购买、利用中国鲎等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请及时向当地渔业部门反映,或联系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0594-261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