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孩子与小伙伴“放飞自我”
偷开家中“大奔”发生交通事故
更令民警目瞪口呆的是
一伙“熊孩子”还将车辆开上高速公路
最高时速竟达到121km/h
4月30日,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一车主报警称,其停放在天茂广场附近的一辆小车被未知车辆刮碰。
民警到现场后,只见报警人车辆的两扇侧门被大面积刮蹭,因前一天夜里下着倾盆大雨,事故现场已被破坏,且四周未设置交通监控设备,线索的匮乏给案件的侦破带来极大难度。
就在调查陷入僵局之际,民警发现事故现场路旁有一个治安监控,遂前往东侨公安分局调取监控。办案人员连续两天对监控材料进行反复分析,最终将目标锁定为一辆黑色奔驰汽车。民警随即通过车辆信息联系到奔驰车主,车主称其车钥匙还在家中,车最近都没人开,还停在地下停车位上。
民警立即前往车主所在小区查看车辆,经查,嫌疑车辆确实停放在小区停车位上,但车辆右侧有明显的大面积的碰撞痕迹。车主立即怀疑车辆是被其未成年的儿子刘某杰偷开出去,并发生了交通事故。于是车主通过电话询问儿子此事,却遭到儿子的拒接。
考虑到涉案人员是未成年人这一特殊性,民警一边安抚车主情绪,一边让车主不要操之过急,还添加了刘某杰的微信。经过民警多次动员后,5月9日上午,车主带着儿子到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配合调查。
当事人到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配合调查
经查,刘某杰现年13岁,是某中学初二年级学生,个子不高的他平日里坐车时,常常留意车辆操作,觉得有趣且简单。4月29日晚,一人在家感到无聊的刘某杰看到母亲睡着,于是动了开车的念头,偷了车钥匙,并约上吴某晟、赖某容、陈某锦、廖某武4个小伙伴,驾驶汽车一同兜风,经过东侨福宁路兰田隧道时车速惊人,竟达到121km/h。可没过多久,就发生了交通事故。
因为该起交通事故没有被家人发觉,刘某杰又在5月1日零点左右,再次约廖某武、吴某晟、黄某彪、孙某城等4人,由刘某杰和孙某城(未成年人)轮流驾驶车辆,途经六都西开上高速公路,整个过程长达四个小时。
刘某杰因未满14周岁,对其无证驾驶汽车以及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不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对刘某杰加以管教,被刮碰车辆造成的损失由其监护人予以赔偿。孙某成因未满18周岁,对其无证驾驶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未成年人判断力易发生偏差,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相应的自制能力,一旦在路上遇上险情便会手足无措,极易因处理不当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驾驶机动车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考试合格后,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后,才可以驾驶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
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负起责任,保管好车钥匙,不要将钥匙放在孩子容易拿到的地方,同时家长和老师要重视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遵法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