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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皮卡车拉26瓶液化气罐上路!执法人员及时摘除"移动炸弹"
2021-04-28 16:22 福建日报客户端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 4月28日讯(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林智毅 许丽丽)4月26日,在位于仙游县枫亭镇的莆仙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一部非法装载散装液化气罐的运输车辆被依法拆解报废。

25日,秀屿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秀屿区涵港大道路段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一部盖着篷布的皮卡车行迹可疑。凭借多年执法经验,执法人员怀疑该车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并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后斗装载26瓶散装液化气罐,且车上未设置任何安全防护装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驾驶员称,其抱着侥幸心理从秀屿区祥和液化气站购入这批瓶装液化气,企图运往笏石坝津村附近进行低价销售。

经查明,该车属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按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违规车辆进行了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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