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桌灯现收藏于莆田市博物馆,1989年经福建省文物局文物鉴定小组评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清金漆木雕人物龙纹桌灯通高61厘米,木雕,分为两部分,上为灯身,下为底座,灯身部分仿亭台结构。中空。上层为海水、龙等,中为飞禽,屋宇四角各有一骑兽人物,以铁丝与主体连接,下为双龙屋宇。灯身中部四角各有一柱,柱身套透雕蟠龙,中间四面嵌透雕漆金人物故事及花鸟图案活动板,四周美人靠栏沿,栏沿透雕漆金人物花鸟图案。整器以金色漆为主,辅以红、黑、褐色漆。
这件桌灯,雕工精美,工艺精湛。透过这件桌灯,我们得以领略清朝莆田木雕大师匠心独运的艺术风采。这件清硬木透雕漆金桌灯堪称稀世之宝,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