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今日头条抓取
标题图
闽小工说法⑥丨当《劳动法》遇上《民法典》之劳动合同起止时间计算
2021-04-17 01:40 八闽工会人


新一期“闽小工说法”上线啦!


最近我遇到了一位咨询劳动合同期限相关问题的求职者阿明,他所困惑的地方想必也是许多初入职场的新人所面临的问题。


在与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

弄清楚试用期、合同期限

很!重!要!

阿明与闽小工都聊了啥?

一起去他们的聊天界面捕捉干货吧!

闽小工,我在今年的3月1日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3年,我需要经过30天的试用期才能转为正式职工,我的试用期到什么时候截止呢?



你的试用期到2021年3月31日截止。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那我的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结束呢?



劳动合同的结束时间是2024年3月1日。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二条

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30天的试用期算在我3年的劳动期限内吗?



30天的试用期算在你3年的劳动期限内。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我2021年2月27日就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了,但是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起算时间是2021年3月1日,请问我和用人单位何时建立劳动关系?



自2021年2月27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好的,谢谢闽小工,和你聊完太有收获啦!



本期内容

对你有没有帮助呢?

快参与有奖留言

告诉我们吧!





编辑:高峰、赵芳

校对:郭哲祺

资料来源:省总工会权益部

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2016 新福建 fjdaily.com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闽ICP备09035838号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公司名称: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