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说,这些自助餐券有效期到2020年9月30日。由于疫情不聚餐,所以他没去关注酒店什么时候开始恢复自助餐这项服务。今年3月25日,酒店方和他到思明区市场监管部门调解,一开始,他要求全额退款或是20张券适当延期,后来降低了要求,希望酒店能按团购平台的现行价格折算次数,2424元20次,每次121元,按团购价能折算成10.6次,他想恢复10次(张)。而酒店方只肯恢复5次(张),余下15次(张)作废。
近日,记者看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答复:“接信访件后,我局工作人员经现场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终止调解,已引导诉求人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联系宸洲洲际(厦门)酒店,市场传媒副经理叶女士介绍,林先生购买的是特价促销产品,购买页面有备注“此券在有效期内未使用而导致券码过期则自动作废,购买成功后不予退款,不得兑换现金、找零或兑换其它服务”。客人阅读后购买,已知晓使用规则。去年3月份起,酒店按规定恢复营业,客人可以使用自助餐券。为了避免客人损失,酒店又将这批自助餐券延期三个月至2020年12月底。“我们也想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但只能让林先生的自助餐券恢复使用5张,再多酒店就亏损了。”
叶女士说,酒店直客通平台在自助餐券过期前60天、30天、14天、7天都发送了消息,未关注平台的客人会收到短信通知,提醒购买人按时消费。“林先生非购买者本人,他没有收到提醒信息,责任不在酒店方。”
【律师说法】
福建铭篆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瑞铭认为,双方已经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而且酒店方已经采取了“延期使用三个月”的补救措施,还履行了告知义务,林先生也存在着一定的失误,为此,双方应互谅互让,协商解决是最好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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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