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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告、约谈、查处、曝光!泉州交警联合教育部门集中整治校园周边交通乱象【知危险 会避险】
2021-03-18 09:13 泉州交警微发布


校园周边 交通整治



无人机劝导
开展违法劝导整治
学校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教活动
电子警察抓拍未戴头盔


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近期,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到辖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校园周边路段学生及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同时,利用电子警察抓拍学生、家长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将查处情况通报给教育主管部门,督促学校进一步做好安全警示教育,营造严管、严查、严处氛围,为学校师生出行保驾护航。





鲤城:中学老师对交通违法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



丰泽:无人机劝导未戴安全头盔;启用电子警察抓拍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违法


丰泽交警通过无人机高空巡航,对学生、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超员、未戴安全头盔、不按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引导学生、家长安全出行。

通过无人机视角,民警发现不少学生家长在接送学生时明明带了头盔却未按规定自觉佩戴,而是挂在车把上或者放在后箱内。对这类违法行为,民警通过无人机喊话方式,及时进行引导纠正,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丰泽交警还利用电子警察对校园周边学生及学生家长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曝光。

01
未佩戴安全头盔曝光



02
闯红灯、未戴安全头盔曝光





洛江:查处曝光学生家长交通违法

3月15日晚上8时许,洛江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洛江区万虹路外国语学校路段,查获庄某驾驶摩托车超员载学生交通违法行为,且摩托车上的学生皆未佩戴安全头盔。目前,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安溪:联合学校对交通违法学生及学生家长开展谈话教育

近日,安溪交警大队官桥中队民警联合学校,对两名交通违法学生及家长进行了交通安全谈话和教育。




石狮:查处曝光学生家长各类交通违法

违法地点:琼林南路(石狮第二实验小学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琼林南路(石狮第二实验小学)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琼林南路(石狮第二实验小学)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泉港:查处曝光学生家长各类交通违法

违法地点:坝头路前黄中心幼儿园路段

违法行为:超员载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国道324线童心幼儿园路段

违法行为:超员载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福炼社区第二实验小学

违法行为:超员载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界山小学路段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






















小小举动 大大感动

日前,

晋江十字街头

暖心的一幕

央视及多地新闻媒体广泛报道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在福建晋江街头,一小男孩跟着奶奶过马路,走到路中安全岛位置时,红灯亮突然亮起,他叫回往前走的奶奶,被执勤交警夸奖后,小男孩给交警竖起大拇指,并踮起脚尖为他撑伞。



视频里的小男孩是晋江市心养小学一年级学生许伟霖,事发当天下着小雨,刚放学的他撑着雨伞和奶奶一起往家走,走到一处斑马线上的安全岛时,红灯亮了,奶奶还在往前走,许伟霖喊住了她。

这个做法获得了当时执勤交警黄小明的点赞。之后,在等红灯的间隙,小男孩踮起脚尖,用自己手中的伞为交警遮雨。


小小举动 大大感动





交警提醒




为了孩子的出行平安,交警蜀黍希望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禁学生驾驶5类车辆


1.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

2.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

3.严禁骑行“死飞”自行车。

4.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

5.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二)严禁学生搭乘7类车辆


1.严禁搭乘超员摩托车。

2.严禁搭乘超员电动自行车。

3.严禁搭乘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4.严禁搭乘低速货车。

5.严禁搭乘拖拉机。

6.严禁搭乘超载车辆。

7.严禁搭乘拼装、改装三轮机动车。


(三)严禁学生实施3种危险行为


1.严禁未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2.严禁在道路上嬉笑打闹。

3.严禁翻跨路中隔离护栏。


(四)严禁家长及社会公众实施4种违法行为


1.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

2.严禁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搭载学生。

3.严禁非法集中接送学生。

4.严禁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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