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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首个"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揭牌
2021-03-12 11:30 福建日报客户端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 3月12日讯(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林艳红 姚丹 陈清清)春明景和,万物萌动。3月11日上午,涵江区法院携手市中级人民法院、涵江区检察院、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在涵江区江口镇东大村开展“木兰溪流域(涵江段)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植树造林活动。

揭牌仪式现场,涵江法院院长何文珍、涵江检察院检察长吴建伟共同为“木兰溪流域(涵江段)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揭牌,这是“法检两长”首次共同揭牌,也是莆田市首个“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揭牌。

据了解,该基地占地面积437亩,为“植绿护绿、共建共享、绿美并举”打造实践平台,主要用于开展生态保护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异地补植复绿、动植物保护、公益植树、生态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以期成为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素养以及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的重要阵地。

挥锹铲土、扶苗填坑、培土浇水……当天,在东大村福莆岭,参加活动的干警、干部、志愿者们一同种下枫香、火力楠等树苗600多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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