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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渔船体验出海需谨慎 传统渔船不安全海洋动物有危险
2021-03-07 16:03 厦门网

  -出海游让人神往,但背后风险不容忽视。陈嘉新摄

  资料图

  -海胆不能随意触碰。 阿亮摄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陈鹏程图/受访者提供)“之前我们去杏林上过老渔民的船,到海上撒网、钓鱼,结束的时候就想着还要再去玩一次。后来听说这种行为是违规的,真有这么一回事吗?”本报《赶海旅游受热捧还请“铲”下留情》报道发出后,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许先生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分享赶海经历,原本一家人还意犹未尽,现在想想有些后怕。

  参加赶海活动有何限制?渔船出海经营是否合法合规?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渔港渔船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渔船不得载客,也不得从事旅游经营项目。环境科学博士刘毅则提醒,市民赶海游玩时,捕捉动物需谨慎。

  【调查】

渔船出海游不鲜见少则150元多则数千元

  许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他和朋友共3个家庭一同出行,是其中一个朋友提前和渔民约好,到了码头后一起乘坐渔船出海,在马銮湾内体验撒网、海上钓鱼等活动,一行人带着孩子玩得不亦乐乎,3个小时左右的行程里,抓到了不少渔获。三家回到岸上后分了下,自己家吃了两顿才吃完。

  觉得玩得挺开心,许先生还主动找开船的师傅要了电话,希望可以带家人再来参与。“后来朋友突然和我说,因为相关部门会查,开渔船的师傅已经不做了。我们才知道原来渔船不能随便载人出海的。第二次出海的计划只能暂时搁置了。”

  记者走访获悉,近年来,类似的渔船海上观光旅游活动并不鲜见,价格也根据前往海域不同,少则150元,多则要数千元。海钓爱好者陈先生向记者透露,以包船从厦门出发前往漳州东山岛一带海钓为例,根据船只大小不同,价格能达到数千元不等,如果从漳州坐船出发,能再便宜不少。

  记者通过网络及专业钓鱼App,均可查询到相关信息。根据商品页面所显示,几个较为热门的“包船团”已有近600单成交量,在飞猪、携程等平台上,销量较高的产品评价也超过1000个,其中好评数量不少。

  -不少市民通过网络平台联络赶海游。

赶海博主活跃于视频平台但只提收获不提风险

  目前,各大视频平台上,活跃着一些赶海博主。而他们上传的视频,吸引了许多平日“困”于办公室的年轻人,市民张先生便是诸多爱好者中的一员。闲暇时,他总会打开手机,看看各类赶海钓鱼的视频,作为一种放松解压的方式。他说,一直希望能到环岛路体验一番赶海,但经常要加班,一直没有机会,就想着提前做好功课。但在这一过程中,他也发现了问题:“我看网上视频基本集中在收获各种‘大货’上,但对赶海时可能遇到的一些危险只字不提。”

  市民郭女士也有类似的疑惑和担忧。她说,晚报上期报道中提到的红色螃蟹,她印象很深,长得像面包蟹,之前她在海沧的滩涂地里也看到过,但没有抓到。“当时朋友还说,这螃蟹可能有毒,因为看纪录片里有说过,螃蟹颜色越鲜艳可能毒性越大。弄得我也很担心,不知道可不可以抓、能不能吃。”

  【提醒】

与海洋生物保持距离

 是海边游玩第一原则

  -红色螃蟹含有毒性,不建议食用。阿亮摄

  针对张先生与郭女士的困惑,记者采访了红树林保育联盟理事长兼总干事、环境科学博士刘毅。他强调,市民在海边游玩时的第一原则便是与海洋生物保持距离,对水文海况不熟悉不能随意下水。

尽量避开礁石地区

 感觉不对及时就医

  刘毅说,许多海洋生物为了自我保护,身上有尖刺,如海胆,不能随意触碰。有的海洋生物还带有毒性,如常说的臭肚鱼,背上有毒刺,一旦被扎伤会红肿,甚至出现持续多日的剧痛。

  在礁石中还生活着许多半透明的羽螅,七八厘米大小,被羽螅蜇过后,会刺痛难忍。刘毅说:“在游玩时尽量避开礁石地区,如臭肚鱼、石头鱼都喜欢在礁石地区活动,而部分水母、海胆更是含有剧毒,触碰后若感觉有异样应及时就医处理。退潮时有些海葵会随着礁石露出水面,有的海葵在受到刺激时会喷水,其中可能含有刺细胞,若是喷到眼睛,严重的可能会失明。”

最好捕捉常见海产

 为了安全别吃为妙

  之前的报道中,孙先生捕捉的红色螃蟹可能是细纹爱洁蟹,爱洁蟹属不少含有毒性,没什么肉且不好吃,建议不要捕捉食用。此外,织纹螺由于摄食有毒藻类、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也不建议市民游客食用。赶海中容易遇到的还有河豚,其卵巢、肝脏、肾脏、眼睛、血液中含有剧毒,处理不当或误食,极易导致生命危险,建议不要捕食。

  那么,市民赶海可以捕捉哪些海产呢?刘毅建议,最好捕捉市场上常见的海产,经辨别后再处理,切勿随意食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危险。

  【说法】

渔船不具备载客资质

 游客安全得不到保障

  乘渔船出海,体验撒网、钓鱼项目,这样的经营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对此,市海洋局渔港渔船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渔船出海进行捕捞活动,需要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但利用传统渔船载客,从事旅游经营项目是非法行为。由于传统渔船不具备载客资质,救生等安全设备达不到要求,且从业人员未经相关专业培训,参与此类游玩项目,游客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渔船载客出海进行体验活动,属于渔船违章载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将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市民游客在赶海时,应注意所使用的工具,使用禁用的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如炸鱼、毒鱼、电鱼,以及违反最小网目尺寸规定进行捕捞的,相关部门发现后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乃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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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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