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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离家出走26年,民警为年逾古稀老人圆了“寻亲梦”
2021-03-04 10:12 三明市融媒体中心、、中国妇女报、微言说法

女子离家出走26年,

家人始终未放弃对她的寻找,

年迈的老母亲希望

在有生之年再见女儿一眼。

近日,永安民警

为七旬老人圆了“寻亲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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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永安市公安局坑边派出所副所长郭宏勇收到辖区群众赠送的一面写有“一心为民,千里寻亲”的锦旗,感谢郭警官帮助他们找到了失踪多年的姐姐,也圆了他77岁老母亲的心愿。

此前的1月28日,

坑边派出所里,

一位老人和一名男子

正在与一位女子视频通话,

老人泪流满面。


“你怎么这么多年都不回来啊?

我们一直在找你啊!”


“妈妈、弟弟,对不起!

我怕啊,不敢回去见你们!”

……


说着说着,

3个人隔着视频都哭了起来。

这次视频认亲,

是在郭宏勇的帮助下实现的。


1995年的一天,永安市曹远镇某村村民罗某的家人报警称,嫁到邻村的罗某失踪一段时间了,且反映罗某经常被其丈夫殴打,他们怀疑罗某会不会被丈夫杀害了。民警经过调查后,排除了罗某丈夫将其杀害的可能。罗某的家人在周边村镇寻找后都没发现罗某的踪迹。

几次人口普查后,公安机关在查找无果后便将罗某的身份、户口注销了。

26年来,罗某的家人始终未放弃对她的寻找,特别是年迈的老母亲希望在有生之年再见女儿一眼。为了圆母亲的心愿,多年来,罗某的弟弟碾转宁波、安徽、合肥等地,一边打工一边寻找姐姐。去年7月份,抱着试一试的心理,他找到了自己村的包片民警郭宏勇,希望公安机关能为寻找罗某提供帮助。

2021年1月上旬,郭宏勇在协助重庆警方调查一起案件过程中,无意间关联到一条重庆市无户籍人员信息。该无户籍人员登记的名字与失踪的罗某相同。郭宏勇看到后,眼睛一亮,这人会不会是罗某?郭宏勇立即与重庆警方联系核实相关信息。

几日后,重庆警方传来好消息。重庆的那位无户籍人员就是失踪的罗某。

郭宏勇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罗某的家人。罗某家人喜极而泣。当问及罗某为什么26年不与家人联系时,罗某说她当年因为受不了丈夫的家暴,便离家出走了。虽然很想回家,但一想到回家可能会被丈夫打,就又放弃了这个念头。

郭宏勇了解到,26年来,罗某因为没有身份信息无法落户,于是告知她:她的情况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恢复户籍,并希望她抽空回家看看年迈的母亲和家人。

郭宏勇提醒,遇到家暴,当事人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或向有关组织反映,法律可以给予被家暴者可靠的保护,像罗女士这种离家出走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家是充满亲情与爱的住所

是每个人忙碌后的归宿

也是每个人最温暖的港湾

然而,有些家庭仍然存在着暴力

严重侵害着妇女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


五年前的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它的出现,不仅给施暴者予以震慑,也冲击了“打孩子天经地义”“打老婆合情合理”“家丑不可外扬”等错误家庭理念。

让我们再来学习一下反家庭暴力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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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事实上,据全国妇联调查,妇女、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都是我国家庭暴力的首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尽管殴打等身体侵害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骂、恐吓等精神暴力的严重性也越来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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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形式=身体加精神,保护群体=家庭成员+其他共同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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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遭受家庭暴力或存在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反家庭暴力法》,人身安全保护令变成人民法院受理的独立案件,可以在不提起任何诉讼的情况下只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最有利的证据是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建议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立即报警,必要时及时就医。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制止家暴,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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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遭遇家庭暴力

一定要勇敢说“不”

积极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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