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2月4日讯(记者 严顺龙)4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的总体情况及经验做法,并发布三个典型案例。
案件一:福州闽侯黄恒銮案
2019年5月10日,闽侯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黄恒銮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相关涉案财产予以追缴、没收。2020年4月10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案件基本情况。被告人黄恒銮于1996年开始担任闽侯县鸿尾乡奎石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等职务,其利用强势地位获取控制当地多个经济工程项目,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开始了“以政护黑”“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犯罪道路。2010年9月,被告人黄恒銮将曾犯抢劫罪、绑架罪刑满释放的被告人张华昌收入麾下,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黄恒銮为组织、领导者,其儿子被告人黄锋、刑满释放人员张华昌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分工明确,形成三条违法犯罪线路:第一条线路,通过发放高利贷、组织讨债等,实施寻衅滋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第二条线路,经营赌场,实施赌博、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第三条线路,通过插手工程项目,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黄恒銮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把持基层政权,违规发展党员,操纵村党支部支委选举,破坏基层政治生态;利用组织强势地位承揽工程,操控当地工程建设行业;长期在福州一带操控赌场放贷业务,通过有组织地暴力或软暴力讨债造成多名欠债人被该组织成员威胁、殴打,甚至变卖房产偿还高额利息和债务;在公共场所公然纠集上百人持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为掩盖犯罪行为、逃避法律追究,被告人黄恒銮还多次指使组织成员及他人顶替骨干分子接受处罚,严重扰乱司法秩序。
二、案件办理经验做法。一是坚持引导取证与财产清查同步。闽侯县检察院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同时,及时引导、督促公安机关对涉案财产实行房产、车辆、资金、贵重财物、公司股权、有价证券“六必查”,综合运用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迅速、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共查封、扣押、冻结房产、车位、车辆、公司股权等估值共计人民币3000.08万元。二是坚持打击与保护兼顾。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处理“打财断血”和依法保护涉案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做到既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又切实保护涉案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依法严惩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侵害民营企业犯罪行为的同时,注意严格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一般违法与犯罪行为、涉黑成员与一般企业管理者。对于涉案民营企业其他股东的股权,经查实与犯罪组织、犯罪行为没有关联的,依法不作冻结,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对没有参与涉黑犯罪的涉案股东,分案起诉,并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3位民营企业负责人建议判处缓刑,得到法院支持,避免了涉罪民营企业负责人被长期羁押而影响企业经营。同时,加强对涉案民营企业的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保障其依法平等行使诉讼权利。三是坚持“扫黑”与治乱并重。主动延伸办案职能,深入剖析黑恶案件背后制度漏洞,积极运用检察建议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社会综合治理。针对办理该案中发现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相关林业面积虚假鉴定意见,直接导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头目逃脱刑事追究的问题,闽侯县检察院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引起省司法厅的高度重视,促成全省司法鉴定行业采取措施有效整顿,从源头上防范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简报转发推广。
案件二:宁德福鼎张申龙案
张申龙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也是省公安厅包案负责、挂牌攻坚的重点案件。2021年1月28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张申龙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十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案件基本情况。2019年,我省公安机关通过研判警情,发现一个新业态“套路贷”黑恶犯罪组织,经缜密侦查、统一收网,成功抓获张申龙等14名涉黑组织成员,此案系我省首起网络“套路贷”涉黑案件。我省公安机关已查明,2017年4月至2019年7月,以张申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该涉黑组织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组织形态隐蔽。该组织先后开设18家小额网贷公司,对外借助合法外衣、掩盖非法放贷实质,对内通过公司化模式管理组织成员,逐渐形成了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层级结构明确、隐蔽性较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二是犯罪手段翻新。该组织采取纯网络、非接触式“套路贷”犯罪手段,在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后,诱使被害人网上借贷,依托某金融平台旗下18家放贷公司,对被害人采取“转贷平账”“借新还旧”等方式,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被害人一旦无力还款,就以电话侮辱、发送PS裸照等“软暴力”手段,反复敲诈盘剥。三是社会危害面广。该组织累计放贷金额2亿余元,被害人遍及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恶意垒高的巨额欠款和长期“软暴力”滋扰下,许多被害人精神崩溃、变卖家产、家庭破裂,该组织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二、案件办理经验做法。一是坚持高位统筹推进。创新运用“省厅盯办、地市主办、县区协办”超常办案模式,省公安厅主要领导亲自指挥案件侦办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宁德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直接督办,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百余名精干警力组成专班,全力推进专案侦办工作。二是坚持全面调查取证。追查上千个账户资金流向,从中锁定涉案放贷公司,深挖出幕后人员、组织脉络以及整体架构。克服疫情影响、跨地办案等诸多方面困难,远赴吉林、四川、云南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登门走访,打消被害人心理顾虑,推动配合调查取证。在搜查中,全面收集传统证据,注重固定电子证据,同步开展勘验取证,夯实证据体系。三是坚持精准打财断血。注重多方施策,通过全链条核查涉案财物的流转轨迹,深挖彻查其来源、权属、价值等情况,认真制作、随案移送涉案资产清册,有效防止抽逃、隐匿涉案财物。全案共查封房产16套、车辆13辆,冻结银行账户资金200余万元,总资产折算约5500余万元。四是坚持延伸系统治理。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向金融放贷、信息网络等行业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38份,推动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监管。同时,组建11支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小分队,深入校园、社区、企业及村居,讲解、提示网络黑恶犯罪案例及识别防范手段,进一步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及防范能力。
案件三:龙岩新罗林文金案
林文金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省高级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2019年11月19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林文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一、案件基本情况。2011年以来,以林文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方式,通过实施一系列有组织违法犯罪,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管理秩序。一是组织架构严密,暴力特征明显。2011年林文金刑满释放后,陆续网罗30余名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受其领导、听其指挥,并通过公司入股、发放工资、安排工作等形式对组织成员进行控制和管理,逐渐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先后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44起,社会影响恶劣。二是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为获取非法利益,该组织一方面通过强揽工程、排挤其他工程队,对新罗区东山板块土石方工程形成非法控制,从中非法获利2023万余元;另一方面强势介入新罗区瓶装液化气市场,垄断瓶装液化气市场价格,强行将新罗城区液化气的价格由5500元/吨提高至7000元/吨,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充当“地下执法队”,聚敛隐匿“黑财”。该组织成立后,充当“地下执法队”,采取聚众造势等方式争抢新罗区“浙商物流停车场”经营权,插手他人经济纠纷,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大量聚敛“黑财”,并采用洗白“挂名”等方式隐匿来源去向。截至案发时,该组织及个人显性“浮财”即包括房产5处、店面14间,车辆3辆、挖掘机2台,银行存款66.38万元。
二、案件办理经验做法。一是整体部署,强化组织引领。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此案确定为第三批挂牌督办案件,指定专人全程跟踪案件办理,指导承办法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由院长挂帅的专案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确保案件妥善审理。一审新罗区人民法院成立包括案件审理、押解警戒等五个专项小组,保障庭审顺利推进。二是整体联动,构建严惩合力。一审法院依法组建由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大合议庭审理该案,充分凸显司法的人民性。案件审理过程中,调配工作专班,建立日常摸排线索、审前建立预案、审判严格把关、案后司法建议的涉黑涉恶案件全流程审判机制,实现案件审判“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三是创新机制,确保审判质效。福建法院聚焦庭审实质化改革,在涉黑恶案件审理中开创分阶段分程序庭审模式,在林文金案中得到有效运用,保质加速推进案件审理。林文金案32名被告人涉及违法犯罪44起,全案卷宗121册,通过充分用好庭前会议,分阶段分程序推进庭审,促进多名被告人认罪认罚,用时两天半即顺利完成法庭审理,形成31.8万字的判决书,并于28天内结案。四是重拳出击,深挖彻查“黑财”。林文金案移送执行标的退赔489.63万元、罚金81万元、没收9人部分或全部财产。执行专班用足措施,全面查控,深挖“隐财”,共查封房产16处、扣押汽车11辆、挖掘机2台、冻结股权15宗、查封采矿权1宗等,现已执行到位7184万余元,并对林文金违章建设的别墅1幢及店面14间,全部进行拆除。五是标本兼治,推进综合治理。林文金案在深挖彻查与源头治理上同向发力,共向龙岩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等5个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促进龙岩市在液化气市场管理、弃土市场建设等多领域进行规范,将新罗城区液化气价格由林文金涉黑组织控制时的7000元/吨降至5000元/吨,该系列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真正做到边打边治边建,起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