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如实供述逃票行为。通讯员供图
男子贪小便宜买短程票,坐的却是长距离动车。近日,厦门铁路公安处厦门北站派出所查获了该起案件,男子肖某因为逃票,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肖某是福建连城人,在厦门某公司工作,动车是其常坐的交通工具。1月24日,肖某从老家连城到厦门公司上班。他先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购买了一张从冠豸山到古田会址的车票进站乘车,之后又用妻子梅某(化名)的身份证购买了该车次漳州站到厦门北站的车票,企图逃避古田会址到漳州站区间的车票,之后在厦门北站出站时被民警查获。
面对询问,肖某承认,自2021年1月份以来,他通过“买短乘长”逃票的方式总共乘车60余次,逃避票款2600余元。由于肖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规定,他被厦门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铁警提醒:诚信做人做事,切不可因贪图小便宜做出违反道德和法律的事,否则不仅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还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海西晨报记者 白斌斌 通讯员 高雅)